神農風
今天,《隨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了。
這是我市第一部關于精神文明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旨在引導公民樹立文明觀念,促進文明行為,提升社會文明水平。
隨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踐行,我市市民文明素養、文明程度普遍提升,但社會上依然存在不講文明的現象。對于不講文明的人而言,除了加強德治之外,還應通過法治劃定行為紅線,給他們戴上法治緊箍咒,倒逼、督促他們講文明。
當前,我市正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國家衛生城市,迫切需要文明行為促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發揮引領和推動作用,引導和規范公民文明行為。《條例》中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噪音擾民、駕駛機動車不禮讓行人、不文明養犬等不文明現象進行了規范制約,符合創文、創衛的要求。因而,《條例》的施行,將進一步推進創文、創衛工作,提升城市幸福指數,具有重大現實意義,也切合現實需要。
需要指出的是,我市制定的《條例》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不僅是約束、懲戒、震懾,同時也提供了“防護”。其著眼于“應該做什么”,注重引導和倡導市民追求文明行為。我們每一個人要有“制度意識”,從思想上、行動上認識和學習《條例》,規范自己的言行,制止不文明行為,助力發揮《條例》作用,促進文明理念扎根我們的心田。
法律的權威在于法之必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沒有執行力,也往往流于形式、成為擺設。要抓好《條例》推廣實施,強化宣傳引導、專項整治、聯合懲戒,加大不文明行為曝光力度,維護《條例》的制度權威,不斷增強對《條例》的敬畏感,切實讓《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實落地,堅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實踐證明,文明與制度一旦交織融合,外在約束就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轉化為公序良俗。以法規為導,人人構建起自覺遵從的內心法則,這座城市文明素養的整體提升就會水到渠成。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讓我們以《條例》的實施為契機,共同守望文明,共同參與到創文、創衛之中,把隨州建設成為幸福宜居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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