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一件事”,是隨州市民政部門為城鄉特困人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遭遇特殊情況需要臨時救助人員提供的一項方便高效快捷辦事服務。您閱讀后可以詳細了解辦事細則,選擇辦事種類,熟悉辦事方式,更快地一次性辦好業務。
城鄉特困人員,一般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1、城市特困供養標準:隨縣1104元/人·月,廣水市1118元/人·月,曾都區、隨州高新區1360元/人·月。
2、農村特困供養標準:隨縣1061元/人·月,廣水市1024元/人·月,曾都區、隨州高新區1233元/人·月。
政策標準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適時進行調整。
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等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2、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
3、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
4、殘疾人應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5、申請人及其法定義務人應當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6、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及授權書(下載表格?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及授權書(樣本).docx);
7、家庭經濟狀況信息表(下載表格?
家庭經濟狀況信息表(樣表).docx)。
1、線上辦理:線上可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請資格認定。手機下載鄂匯辦APP或“救助通”微信小程序在線提交申請即可辦理。
線上申請資格認定:登錄湖北省政務服務網——搜索特困人員認定——點擊特困人員認定(在線辦理)——選擇縣市區——選擇鄉鎮、街道辦事處——點擊在線辦理——系統注冊登錄——提交相應材料進行在線辦理。
2、線下辦理: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受理——審核——確認
1、受理
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應當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補齊所有規定材料。
2、審核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信息核對等方式,對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實際生活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狀況等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初審意見。將初審意見及時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
3、確認
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及時作出同意確認意見;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及時作出不同意確認意見,并書面告知理由。
特困供養對象名單在所在鎮(辦)政府、村(社區)公示欄長期公示。
特困供養人員可以自行選擇供養形式。 特困供養人員可以在當地的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也可以在家分散供養。
(一)市民政局
電話:0722-3590272;地址:隨州市曾都區舜井大道壯鑫香湖路24號市民政局辦公樓509室
(二)縣級民政部門
1、隨縣民政局
電話:0722-3339132;地址:隨縣民主路隨縣民政局一樓低保大廳
2、廣水市民政局
電話:0722-6244100;地址:廣水市廣安路35號
3、曾都區民政局
電話:0722-3235835;地址:曾都區襟漢樓街與烈山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南約150米(曾都區實驗小學南側約100米)
4、隨州高新區民政局
電話:0722-3286209;地址:隨州高新區盧家坡小區
(三)鎮(辦)經辦機構
各鎮(辦)服務大廳民政窗口或民政辦公室
(四)村(居)民委員會
各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城鄉低保沒有名額限制,符合條件應保盡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
(1)對于困難殘疾人家庭,符合低保條件的按規定程序以家庭為單位納入低保范圍;(2)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可以個人為單位申請納入低保。(3)其他一般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可以個人為單位提出低保申請,收入和財產符合條件則可納入低保。
(1)由審批機關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依法將其行為記入個人信用系統,并通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予以公開;(2)情節嚴重的,處以騙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數額?1 倍以上?3 倍以下的罰款;(3)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4)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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