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
參保失業人員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繳費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費時間滿1年的,失業后發給3個月失業保險金,以后每增加1年繳費時間,增發2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間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滿1年后再次失業的,其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其期限最長為24個月。目前隨州市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1620元。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為失業人員核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不繳費,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遇到住院,享受與在職職工同等的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標準為每月370.5元。
申領渠道:線上線下“一張網”,兩種方式都方便
申領失業保險金“一件事”可“一事聯辦”(最多可同時辦理——對應事項3項)
(1)失業登記;
(2)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3)【省集中企保系統】失業保險金申領。
線上申領 |
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登陸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湖北省政務服務網,或者通過電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開通電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眾號),線上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 1
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流程
失業保險待遇申領人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選擇“申領開通地區查詢”服務,查看參保地是否已開通網上申領統一入口服務。已經開通服務的地區,申領人選擇“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服務,經辦人認證成功后,填寫申領信息,并提交申請。參保地經辦機構負責受理申請,進行后臺審核。經核查符合申領條件的,發放相關待遇。 2
湖北政務服務網申領流程
已在湖北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完成“注冊”個人登錄→登錄成功后,返回首頁進入頁面“特色服務”→點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信息系統”→選擇隨州市本級及參保所在區、社保網上申報→進入“湖北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選擇“失業保險待遇”→選擇“失業待遇申請”→選擇“失業保險金申請(個人)”→閱讀并勾選服務說明,點擊“下一步”→填寫基本信息和失業信息,點擊“下一步”→根據需要上傳《失業視同繳費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點擊“保存”完成申領手續。 3
手機端申領流程
登錄手機支付寶(需已進行實名認證),搜索“電子社保卡”→為你推薦→點更多→社會保障→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待遇申領→點去申領。按照相關提示完整、真實、準確填寫信息,點擊“提交”完成申領手續。
申領結果可進入“查詢打印 → 失業待遇信息查詢”查詢。如申領信息有誤,請持本人身份證到失業保險參保關系所在社保經辦機構失業保險窗口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信息變更。 |
線下申領 |
可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線下辦理。
攜帶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失業保險參保關系所在社保經辦機構失業保險窗口辦理。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湖北省隨州市白云大道18號隨州市政務服務大廳
辦理窗口: C區綜合窗口C20-C27
辦公電話: 0722-3257575、0722-3222506、0722-3223968
交通指引: 乘21路公交到政務服務中心下車 |
溫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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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成功的次月,失業保險金發放至失業人員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請到社保卡金融賬戶所屬銀行辦理賬戶激活手續(如已激活,無需再辦理)。 2
為確保成功代繳職工醫保費和大額醫保費,參保人應無醫保欠費;若有多個醫保賬戶的,請先到參保關系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賬戶合并;申領失業保險金當月請確保醫保費正常繳納,開始領取失業保險金當月請勿申報繳納職工醫保費和大額醫保費。 3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如果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又重新就業、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情形,應及時告知社保經辦機構停發失業保險金及相關待遇,否則將依法處理。 |
辦事窗口電話0722-3257575、0722-3222506、0722-3223968
在湖北省政務服務網、鄂匯辦移動端、各政務服務大廳查詢設備等查詢。
領取失業保險金對以后找工作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失業保險金是單位和個人履行繳納失業保險金義務后勞動者失業時享受的一項保障生活的基本權利。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是行使正當權利。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規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得要求失業人員轉移檔案、不得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記入職工檔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保險基金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保險,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本人不繳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2020〕24號)取消了60日的申領期限,參保失業人員可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隨時到現場或通過網上申報的方式,向參保地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所在單位和本人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除上述條件外,領取失業保險金沒有其他附加條件。
近年來,國家先后取消了證明材料、60日申領期限、捆綁條件和附加義務,失業人員僅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即可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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