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關部門,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發改委、經信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5〕3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關于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5〕436號)等文件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強全省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梳理收費目錄清單
通過建立健全全省各層級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全面梳理各類涉企收費項目,提高涉企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曉度,規范我省涉企收費工作,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省發改委負責湖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制定發布,會同省財政廳做好湖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發布。
省經信廳負責湖北省政府部門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制定發布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湖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政府性基金項目清單制定發布工作。
省直有關部門嚴格對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對涉企收費項目進行充分評估論證,建立涵蓋部門及下屬單位本級所有涉企收費項目的綜合性目錄清單。清單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責任部門:省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5年6月15日前)
二、統一集中公示公開
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本部門涉企收費項目的綜合性目錄清單的審核發布工作,省發改委會同經信、財政、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做好配合確認。清單審核確認完成后,通過各部門門戶網站發布,并同步至省政府門戶網站及湖北政務服務網收費清單專欄等,方便公眾閱知查詢。
(責任部門:省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5年6月30日前)
三、壓實監管主體責任
省發改委持續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配合有關部門推動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
省經信廳牽頭組織政策宣傳周,定期匯編發布減輕企業負擔政策。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鄂匯通APP等平臺發布政策解讀,指導相關部門設立企業維權專線。會同有關部門每年按規定督促整改發現的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健全完善重點企業運行監測統計調查制度,持續發布企業負擔調查評估報告。
省財政廳加強非稅收入監測和稅費結構等相關指標分析預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規范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收支等行為。
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嚴格落實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和論證工作任務,對照職責、依據、范圍、標準、規則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存量涉企收費政策專項整治,依法依規清理違規收費政策,取消違法違規收費項目。牽頭建立涉企收費監測點,在國家涉企收費監測點制度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完善預警制度。落實完善涉企收費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相關指南等。
省民政廳落實完善社會團體會費管理等制度,配合有關部門持續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推動健全綜合監管體系,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
省司法廳會同發改、市場監管部門按規定開展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等工作,并加強對新出臺涉企收費政策合法性、公平性及社會預期影響等方面的評估審核。督促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
省數據局牽頭加強湖北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等平臺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推動涉企收費清單及政策動態公開。指導各有關部門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和關聯整合等工作。
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注重實效,嚴格落實本領域涉企收費監管責任,提升監管能力,規范執法行為。梳理優化行業領域工作規范指引,完善壟斷行業定價決策機制,開展對本部門及下屬單位、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經營自然壟斷環節業務的企業等涉企收費項目評估論證,依法清理違規中介服務事項、委托服務事項等,強化收費主體自查自糾責任。通過在門戶網站設立信訪專欄、公開投訴舉報電話等方式,常態化收集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持續做好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涉企收費跟蹤監測、涉企收費行為查處、整改規范、政策宣傳、典型案例曝光等工作。會同省發改委等部門探索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通過開展價格、成本調查等方式,引導有關涉企收費主體合理合規收費。加快推動相關法規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工作。(具體分工詳見附件1)
四、市縣兩級聯動落實
各市縣發改部門要主動作為,會同經信、財政、市場監管部門,參照省級層面做法,組織同級有關部門開展收費項目摸底梳理,完成本地區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定發布工作。各市縣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主體責任,常態化排查問題風險,參照省級模式建立線上線下投訴渠道,及時發現及時處理,有效解決經營主體、群眾難點堵點問題。同步啟動政策宣傳解讀,運用大數據算法實時監測,為企業精準提供政策咨詢和相關服務,堅持把建章立制貫穿涉企收費治理工作始終。
(責任部門:市縣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5年12月30日前)
五、有關事項
(一)規范編制收費目錄清單。各部門在填報目錄清單時,涉及本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內容應以省財政廳、省經信廳、省發改委發布為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由各部門結合本部門及下屬單位實際收費情況填報。具體格式及填報要求詳見附件2和附件3。
(二)清單目錄動態評估更新。各級發改、經信、財政部門要對各自相關收費目錄清單進行動態更新,加強對本級各部門建立綜合性目錄清單的對口指導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及時動態更新本部門綜合性目錄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每年要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開展一次評估論證,并根據評估和論證結果及時更新調整目錄清單。
(三)及時報送工作進度。各級發改、經信、財政、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托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等有關工作機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主動加強與信訪、政務服務、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對接;開展定期會商、檢查及治理行動,形成跨部門跨地域協同監管合力;按職責分工加強調度指導,2025年7月底前將省級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建立情況報送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每年12月底前報送貫徹落實國辦函〔2025〕30號文件重點任務工作進展情況。四部門將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報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重大問題。
省發改委聯系人:汪辛欣,聯系電話: 027-87234602
省經信廳聯系人:高曉雪,聯系電話: 027-87232618
省財政廳聯系人:楊隨新,聯系電話: 027-67818516
省市場監管局聯系人:涂雅菲,聯系電話: 027-88701839
省民政廳聯系人:劉宏濤,聯系電話: 027-50657597
省司法廳聯系人:李莉,聯系電話: 027-87235200
省數據局聯系人:魯翔,聯系電話: 027-87230616
附件:
1.湖北省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工作責任清單
2.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模板)
3.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編制說明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1
湖北省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工作責任清單
重點任務 | 任務分解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一)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 | 1.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實行目錄清單管理。 | 省財政廳牽頭 | 持續推進 |
2.政府部門涉企保證金實行目錄清單管理。 | 省經信廳牽頭 | 持續推進 | |
3.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 | 省發改委牽頭 | 持續推進 | |
4.省級層面行業主管部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5年6月底前 | |
(二)完善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工作機制 | 5.開展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 | 省發改委牽頭 | 持續推進 |
6.開展合法性審核。 | 省司法廳牽頭 | 持續推進 | |
7.開展公平競爭審查。 | 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 持續推進 | |
8.加強涉企收費項目評估論證,嚴禁違規新設涉企收費項目。 | 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
9.落實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和論證工作指引相關任務。 | 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 持續推進 | |
10.對存量涉企收費政策開展專項整治。 | 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 持續推進 | |
(三)加強涉企收費政策常態化宣傳解讀 | 11.常態化更新發布本領域涉企收費政策。 | 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12.每年組織政策宣傳周,定期匯編發布減輕企業負擔政策。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鄂匯通APP等平臺發布政策解讀,指導相關部門設立企業維權專線。 | 省經信廳牽頭 | 持續推進 | |
13.加強湖北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等平臺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推動涉企收費清單及政策動態公開。指導各有關部門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和關聯整合等工作。 | 省數據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
14.向企業精準推送收費目錄指引以及有關解讀說明材料。 | 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
(四)健全涉企收費跟蹤監測制度 | 15.★加強對本地區本領域涉企收費情況的監測,發揮新聞媒體、行業協會商會等作用,及時了解涉企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和企業意見建議,推動解決企業關切的問題。 | 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16.健全完善重點企業運行監測統計調查制度,持續發布企業負擔調查評估報告。 | 省經信廳牽頭 | 持續推進 | |
17.建立涉企收費監測點,完善相關制度。 | 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
18.探索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通過開展價格、成本調查等方式,引導有關涉企收費主體合理合規收費。 | 各級發改委牽頭,各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
(五)健全涉企收費問題線索收集和處理機制 | 19.★通過在門戶網站設立信訪專欄、公開投訴舉報電話等方式,常態化收集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 | 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20.健全涉企違規收費投訴舉報問題線索處理規定,細化完善登記、受理、轉辦、處理、反饋各環節流程和要求。 | 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
21.綜合利用市場監管、行業監管、信用監管等手段,依法加大對違規收費主體的懲戒力度;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依法按程序移交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 | 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省發改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
22.加強對涉企違規收費重點領域開展跨部門聯合巡查檢查,依法曝光涉企違規收費典型案例,對群眾反映強烈、危害性大、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要多部門聯合曝光。 | 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
23.按規定對發現的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 省經信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
(六)加強相關領域收費規范 | 24.★進一步清理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不得違規新增中介服務事項,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屬于政府管理職責的委托服務事項,相關費用由行政審批管理部門支付,不得轉嫁給企業;清理對中介服務的不合理市場準入限制,支持和培育更多經營主體進入市場,促進公平競爭。 | 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25.配合有關部門持續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推動健全綜合監管體系,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 | 省民政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5年12月底前取得明顯進展 | |
26.持續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配合有關部門推動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 | 省發改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
(七)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制度 | 27.★根據涉企收費監管工作需要,加快推動相關法規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工作。 | 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28.落實完善涉企收費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相關指南等。 | 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 持續推進 | |
29.落實完善社會團體會費管理等制度。 | 省民政廳牽頭 | 持續推進 |
注:各市縣可參照本清單梳理落實重點任務。涉及★事項,省和相關市縣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協同落實。
附件2
XXXX部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模板)
序號 | 部門名稱 | 收費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收費項目 | 收費性質 | 服務內容 | 收費標準 | 標準制定 | 政策依據 | 備注 | ||
例 | XX廳 | 本級 | 政府部門 | XX費 | 行政事業性 收費 | |||||||
XX廳 | XX中心 | 事業單位 | XX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 服務性收費 | ||||||||
1 | ||||||||||||
2 | ||||||||||||
3 | ||||||||||||
... ... | ||||||||||||
附件3
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
收費目錄清單編制說明
1.部門名稱:填寫政府部門規范名稱。政府部門包括各級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政府組成部門管理機構、各級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等。
2.收費單位名稱:填寫“本級”或下屬單位名稱。本部門的下屬單位以編辦部門明確的下屬單位為準。本部門下屬單位另行設立的機構、企業等暫不納入建立清單范圍。
3.單位性質:填寫“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企業”“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等。
4.收費項目:填寫服務項目的具體名稱,如手續費、課題咨詢費、技術服務費、檢驗費、評估費等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通過提供服務直接向企業收取的費用(不包括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本級出售或租賃商品、房屋等收取的費用)。
5.收費性質:填寫“行政事業性收費”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6.服務內容及涉及事項:填寫收費項目對應提供的服務具體內容或涉及事項。如收費項目屬政府性基金,填寫涉及事項,收費項目屬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收費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性收費,應完整準確填寫對應的具體服務內容。
7.收費標準:政府制定收費標準的項目填寫具體收費標準或收費標準區間,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填寫具體收費標準或收費標準區間、雙方協商確定、參見XX政策文件。
8.標準制定方式及部門:填寫“政府制定”或“市場調節價”。其中,“政府制定”指的是“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四項清單和《湖北省定價目錄》等所含項目,需填寫制定部門。其余收費項目填列“市場調節價”。
9.政策依據:填寫收費項目依據的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名稱、文號等,包括收費項目設定依據和收費標準的制定依據(如有)。
10.如本部門收費項目由其他部門或單位執收(如稅務部門執收),請在備注欄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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