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30批 ?????????2024年6月16日)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 處理情況 |
1 | D3HB202406060072 | 隨州市廣水市航空路督察巷30號,有一個違建的豆腐坊,生產污水亂排,異味嚴重,夜間作業噪音擾民。 | 隨州市 | 水,大氣,噪音 | 信訪人反映4個信訪事項。(一)關于信訪人反映的“有一個違建的豆腐坊”問題。 信訪人反映情況不屬實。經查: 該豆腐坊租賃廣水市應山辦事處督察巷農貿市場臨街鋪面,非違建經營場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營業執照》即可自主經營。 (二)關于信訪人反映的“生產污水亂排”問題。 信訪人反映情況不屬實。經查: 該豆腐坊加工污水主要有清洗黃豆廢水及加工豆制品尾水,日用水量約1.5噸,屬農貿市場經營污水,統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網至應山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現場核查時,未發現該豆腐坊加工污水有漫溢街道的跡象和亂排亂放污染環境的行為。 (三)關于信訪人反映的“異味嚴重”問題。 信訪人反映情況屬實。經查: 該豆腐坊異味為加工后豆渣堆放在灶臺旁邊產生氣味,豆渣由附近養殖戶收購用于養殖飼料進行綜合利用。 (四)關于信訪人反映的“夜間作業噪音擾民”問題。 信訪人反映情況屬實。經查: 該豆腐坊生產噪聲源為粉磨機,粉磨黃豆時間為每天凌晨3點,存在噪音擾民現象。 綜上所述,投訴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屬實 | 1.督促該豆腐店落實整改措施,確保生產廢水全部排入下水道,降低噪聲和氣味對周邊居民的影響。2.加大監管力度。加大對該豆腐店的監管力度,督促經營者依法依規生產,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 1.隨州市生態環境局廣水市分局責令該豆腐坊業主減污降噪,在主要噪聲源(粉磨機)上加裝橡膠減震墊片,并在操作時關閉門窗,封閉作業空間;采用封閉式容器儲存豆渣,并及時清運,減少噪聲和異味排放。 2.廣水市人民政府責令應山街道辦事處加強日常監管,督促該豆腐坊業主迅速落實問題整改,確保不影響周邊群眾生活。 | 階段性辦結 | 無 |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