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本市市區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根據相關規定,現就本市市區(含曾都區,高新區、大洪山名勝區管委會)2020年住房困難家庭申報住房保障條件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戶口1年以上,并在本市城鎮生活;
2、縣級以上的民政部門審批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區戶口1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區生活,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13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三)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有固定經營場所;
3、在本市正常繳存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4、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市區無私有住房,未租用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直系親屬在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住房資助能力是指申請人父母、子女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擁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35平方米以上。
二、申報機構及受理時間:
自本公告之日起請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難保障標準家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保障標準家庭到戶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社區申報;符合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保障標準家庭到所屬單位申報。申報人員需在隨州市人民政府官網點擊主界面民生領域服務→住房服務→保障性住房下載相應表格填報,常年受理申報,集中審批。
咨詢電話:0722-3286878? 7058178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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