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更好滿足繳存職工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提升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和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因城施策調減優化限制性措施,隨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了《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助力提升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的通知》?,F將有關政策調整情況解釋說明如下:
一、關于調整優化貸款使用政策
??1、提高最高貸款額度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3〕41號)精神,為更好改善職工家庭居住條件,滿足職工家庭住“好房子”的多樣化改善性需求,在目前公積金資金充足的情況下,將貸款最高額度適當提高,按20%比例由55萬元提高至65萬元。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對多孩家庭、持“炎帝人才卡”的高層次人才、“以舊換新”購房、購買裝配式住宅的最高貸款額度再提高20%至80萬元。
??2、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依據中辦、國辦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按照人民銀行通知要求,及時執行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3、優化存貸掛鉤政策
??2024年2月,為更好支持剛性住房需求,我市對首套房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暫時取消了存貸掛鉤的政策。此次,為了更好支持我市職工家庭住“好房子”的多樣化改善性需求,對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也暫時取消存貸掛鉤政策,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優化房屋套數認定標準
??為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優化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鄂發〔2021〕26號)精神,減輕多孩家庭購房成本和壓力,充分考慮多孩家庭對住房的實際需求情況,對多孩職工家庭,在本市同一購房地再次購房的,可按核減一套后的房屋套數執行相應的公積金貸款政策。
??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文件中對“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之規定,對已有建筑面積70平方米(含)以內住房的職工家庭,在本市同一購房地再次購房的,可按核減一套后的房屋套數執行相應的公積金貸款政策。
??以往男女方在婚前各有一套住房,婚后需要共同購買一套雙方共有的改善性住房,但依據現行政策職工家庭屬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此次政策調整,在本市同一購房地再次購房的,可按核減一套后的房屋套數執行相應的公積金貸款政策。
??5、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
??依據國家延遲退休政策,作相應調整。
??6、優化還貸能力認定標準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規定,“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為降低新市民、青年人貸款門檻,此次將月還款額(含其他負債)不高于借款人夫妻雙方月收入的50%提高至60%。
??7、增加貸款還款方式
??在現有等額本息按月還款方式的基礎上,增加等額本金按月還款方式,給貸款職工多樣化選擇。
??8、支持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保障性住房
??購買城中村改造、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的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職工家庭,可按政策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總額與貸款金額累計不超過自付總金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15%。
二、關于調整優化提取使用政策
??9、放寬購房提取條件
??我市現行的政策是職工憑一年內的備案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只允許一次性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借鑒武漢市等地作法,此次放寬到以后每兩年仍能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依據中辦、國辦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支持職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10、提高租房提取額度和頻次
??我市現行租房年提取限額,市城區為2萬元,廣水市、隨縣為1.5萬元,只允許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此次,將租房年提取限額統一提高至3萬元,而且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11、開通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部分本金業務
??除現有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本息、一次性結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本息外,此次開通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部分本金業務。
??12、提高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標準
??將每套住房每年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超過2000元提高至3000元,更好滿足職工家庭需求。
??13、放寬加裝更新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時限
??加裝更新電梯項目施工形象進度達1/3及以上,相關部門審查批準文件簽發時間5年內,可以申請提取。
??14、啟動重大疾病提取業務
??依據《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第十條規定,職工家庭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款余額。借鑒武漢市等地作法,啟動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業務。
三、關于調整優化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
??15、放寬靈活就業人員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年限
??依據國家延遲退休政策,作相應調整。
??16、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繳存額上下限
??依據我市實際情況,將“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下限分別按照隨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每年公布的個人繳存部分上限、下限標準執行”調整為“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下限分別按照隨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每年公布的上限、下限標準執行”,以鼓勵和引導更多靈活就業人員參與到住房公積金制度中來。
??17、優化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利息補貼計算方式
??依據我市實際情況,借鑒試點城市做法,靈活就業人員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或貸款狀態為已結清的,對其賬戶內存儲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之日起開始計算繳存利息補貼。繳存利息補貼在其辦理自由提取或銷戶提取時,按當年標準一次性核定結算。自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起不再計算繳存利息補貼。
隨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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