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艷麗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關于降低全市政務數據機房電價的議案》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電價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針對您提出的建議,我委及時會同國網隨州供電公司、隨州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國能長源隨州公司等部門進行了專題研究,綜合各部門意見、結合國家電價管理政策和我市電價水平,現答復如下:
一、電價定價管理權限
依照《湖北省定價目錄》(2021年版)規定,省級以下電網輸配電價定價部門為省價格主管部門。我省各類電價由省發改委根據國家發改委制定的電價政策,確定我省各用電類別具體水平,全省電價保持一致,由供電企業按照統一電價標準執行,市州無定價權限。
二、我省現行電價政策
根據《省發改委關于第三監管周期湖北電網輸配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鄂發改價管〔2023〕163號)、《省發改委關于完善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鄂發改價管〔2024〕77號)等相關規定(以上兩個電價政策精神我市已轉發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遵照執行),我省第三監管周期輸配電價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新的工商業分時電價政策自2024年5月1日起執行。
三、針對議案三個方面建議的答復
1、針對議案反映“與隨州供電公司協商”。建議隨州供電公司通過降低電網輸配電價、取消和降低部分政府基金及附加、降低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等政策措施來降低全市政務數據機房的用電價格。
此建議目前在市(州)層面無法解決。原因如下:按照國家現行的電價管理政策,全省電價由省價格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省電價保持一致,市州人民政府無權限制定電價及用電類別。隨州供電公司是電價執行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省發改委制定的電價和用電類別執行。
2、針對議案反映“與國能長源隨州發電有限公司協商”。建議隨州本地發電企業國能長源隨州發電有限公司為全市政務數據機房提供直供電,降低用電價格。
此建議根據用戶意愿,可以得到基本解決。據國能長源隨州發電有限公司反饋,隨州電廠可以與用戶直接簽訂售電合同,不經過售電公司代理售電,但是,根據電力市場交易的相關政策,這種“直供電”模式偏差考核比較嚴,電力用戶必須精準的預測每月用電量,否則每月將承擔較大的考核費用。另外,無論用電企業通過售電公司還是直接與電廠簽訂購售電合同,必須承擔電網公司的過網費。
各政務數據機房等用電單位若有意愿需求,可直接與國能隨州公司開展合作洽談,通過簽訂中長期合同及開展電力現貨市場運行降低用戶用電成本。
3、針對議案反映“全市政務數據機房使用新能源供電”。
此建議實施目前尚需論證。隨州新能源基本情況:隨州地區現有35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場站40座。98%的風機投運于2012年至2020年之間,此部分風電全部為全額補貼,上網電價在0.58-0.62元/千瓦時之間。62%的光伏投運于2015年至2017年,此部分光伏全部為全額補貼,上網電價在0.83-1元/千瓦時之間。自2018年以來,光伏補貼開始退坡,光伏上網電價開始下降至低于0.5元/千瓦時。綜合來看,風電上網均價為0.6050元/千瓦時,光伏上網均價為0.8085元/千瓦時,分別高出火電標桿電價0.1889、0.3924元/千瓦時。
綜上所述,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為了體現綠電的環境價格,綠電交易價格必定超過火電價格,很難通過綠電交易來降低企業用電成本。隨州新能源電場大多為全額補貼或競價上網,不具備參與綠電交易的條件。且由于補貼較高,絕大部分發電廠并沒有參加綠電交易的意愿。
四、相關建議
建議市大數據產業園及各相關政務數據機房在國家、省規定的電價政策范圍內結合自身用能屬性,調整用能策略,降低用電成本。如:
(一)用能單位可考慮對能耗高的設備進行改造。通過技術節能來節電降耗,使用節能變壓器、節能燈具、變頻電機等先進工業、先進高效節能設備、動力設備運行自動控制技術,提高節能效率。
(二)用能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用電情況,用好“兩部制用戶容量或需量電價可選”政策。當用電形勢發生變化,導致計費方式不再適用時,可在抄表例日前15個工作日向供電公司申請變更后三個月基本電費計費方式。對于選擇容量計費的用戶,若預計負荷率降低超過15天,可采取減容、暫停單臺配電變壓器等措施,以減小變壓器運行容量合規降低基本電費水平。
(三)建議用能單位錯峰用電、多用低谷電,降低企業到戶電價。特別是1、7、8、12月,這4個月份的尖峰時段電價浮動為基礎電價的2倍,谷時段電價浮動為基礎電價的0.45倍,進一步拉大了峰谷電價差,企業要用好“峰谷分時電價8小時低電價”,通過錯峰用電來降低用電成本。或者考慮配置相應容量的儲能設備,在谷段向儲能設備充電,在尖峰、高峰時段放電。
(四)建議用能單位做好無功補償。建議加裝無功補償裝置,日常做好無功補償裝置運維,采取無功補償自動投切,確保功率因數達到考核標準(0.9)之上,避免產生功率因數懲罰電費。(高于功率因數考核標準0.9,可產生功率因數獎勵電費,最高獎勵系數達0.75%)
(五)引入清潔能源也是企業降低用電成本的一種可行方式。企業可以利用現有資源,例如可利用廠房屋頂架設光伏設備,并建設儲能電站將光伏設備所發電能進行儲存,在用電尖、高峰時段釋放儲存電能,以降低尖、高峰時段電量的使用率,降低用能成本。
五、相關建議解決路徑
通過對隨州聚鑫大數據運營有限公司用電用能能效分析,初步擬解決方案如下:
一是通過合理利用功率因數調整電費政策降低用能成本。
該企業上戶至今合計懲罰功率因數調整電費104322.59元,平均單月功率因數調整電費為14903元,占單月平均總電費的20%,占電費比例過高,建議該企業用好配電室無功補償裝置,待無功補償裝置調試得當后,該企業用電成本將會大大降低。經國網高新區公司及廠家技術人員現場調試該企業無功補償裝置,發現現場安裝的無功補償裝置因該企業用電負荷小、電流過低,導致無法監測,目前已與廠家拿出具體處理方案,將盡快得到解決。
經理論測算,該企業在保持當前用電負荷的前提下,將現場無功補償裝置啟用并調試成功后,當前電費單價能在現有電費單價的基礎上,理論上可下降20%左右,具體以現場調試和實際用電為準。
二是通過建設光伏及儲能設備降低用能成本。
該企業可利用廠房屋頂架設光伏設備,并建設儲能電站將光伏設備所發電能進行儲存,在用電尖、峰時段釋放儲存電能,以降低尖、峰時段電量的使用率,降低用能成本。
三是利用代理購電降低用能成本。
該企業可與代理購電公司簽訂電力中長期交易合同,委托代理購電公司直接在電力交易市場上進行交易。客戶直接交易電價由各月電力交易平臺電價波動交易而定(注客戶進入電力交易市場后原則上是不允許退出),故代理購電交易電價受市場影響較大,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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