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彬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關于降低居民生活用氣成本的建議》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居民天然氣價格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針對您提出的建議,我委及時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了專題研究和論證,現綜合市住更局辦理意見,依據現行的天然氣價格管理政策和隨州城區居民天然氣價格水平,答復意見如下:
一、天然氣價格管理政策及現行價格
1、依照《湖北省定價目錄》規定,我委對隨州城區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2、隨州城區現行居民氣價。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一檔氣價2.77元/m3,二檔氣價為3.05元/m3,三檔氣價為3.88元/m3(自2019年4月執行至今)。居民天然氣分檔系數為1:1.1:1.4。(目前,一檔氣價在全省市州由高到低位于第8位)
二、隨州城區現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情況
(一)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政策依據
2014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4〕467號),文件規定:1.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基本原則:保障基本與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相結合。對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實行相對較低價格;對超出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的部分,要適當提高價格,以反映天然氣資源稀缺程度。2.分檔氣量的確定。按照滿足不同用氣需求,將居民用氣量分為三檔,其中: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價格水平原則上與第一檔氣保持1.2倍左右的比價;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價格水平原則上與第一檔氣保持1.5倍左右的比價。
(二)隨州城區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建立情況
2015年8月,原隨州市物價局根據國家、省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相關規定,啟動了建立隨州市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工作,結合隨州城區天然氣居民用戶用氣實際,經過大量調查和多輪測算,核算出隨州城區居民生活用氣第一檔戶月用氣量約為16立方米(戶年用氣量約為192立方米);第二檔戶月用氣量約為31立方米(戶年用氣量約為372立方米)。
2015年10月,報經市政府同意,按照政府定價程序規定召開了《建立隨州市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聽證會》,在充分考慮天然氣用戶需求增長情況下,建立了隨州城區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該制度規定,將隨州城區居民階梯氣價比設定為1:1.1:1.4;居民家庭全年用氣分為三檔,第一檔,戶年用氣量不超過420立方米;第二檔,戶年用氣量在421—600立方米之間;第三檔,戶年用氣量為600立方米以上。同時,該制度明確要求:對隨州城區用氣地址對應的戶籍人口多于4人,且非獨立采暖及商業用途的,可由戶主申請,社區或單位證明報燃氣公司,由燃氣公司甄別后,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年用氣量60立方米。已達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要求。
(三)國家、省對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最新要求
2018年7月,原湖北省物價局下發了《省物價局關于落實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政策合理疏導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通知》(鄂價環資〔2018〕85號)文件,文件第三條規定“完善我省居民階梯氣價制度,居民第一檔、第二檔和第三檔氣價比可由1:1.1:1.4調整為1:1.2:1.5。”
2018年8月,原隨州市物價局經過分析研判,綜合周邊市州對居民階梯氣價系數調整情況,考慮對隨州城區居民階梯氣價系數調整后,會給居民基本生活帶來一定影響,為盡可能不增加居民用氣經濟負擔,2018年,我市未對隨州城區居民階梯氣價系數進行調整。
2025年湖北省價格工作要點明確提出,我省將在2025年進一步完善湖北省居民階梯氣價格制度。
三、周邊市州現行居民天然氣階梯氣量制定情況
經與周邊市州調查對比,全省17個市州中有4個市州一檔氣量大于隨州市(天門市、仙桃市、恩施市、鄂州市);有5個市州二檔氣量大于隨州市(天門市、仙桃市、十堰市、荊門市、鄂州市),其余市州均與隨州市持平或者小于隨州市。
經綜合對比,隨州市居民階梯氣量的核定在全省17個市州中位于中等水平。(詳見附件)
四、市住更局辦理意見
近年來天然氣采購成本持續上漲,隨州中燃公司當前實際采購成本與銷售價格倒掛,企業經營面臨虧損壓力。若單獨擴大階梯氣量覆蓋范圍,將加劇企業經營虧損。考慮到居民生活需求和燃氣公司經營狀況,建議請市發改委通過論證逐步調整階梯氣量,確保居民用氣需求與燃氣公司利益平衡,平衡供需矛盾,確保燃氣供應穩定。
五、針對議案建議的答復
針對議案建議調整階梯氣量。調整第一檔,戶年用氣量為不超過600立方米(3人之家原人均140,4人之家按比到560,略加一點);第二檔,戶年用氣量到620-900立方米之間(比例基本同上)。
根據現行國家、省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分析研判,暫不對隨州城區居民用氣階梯氣量進行調整。
主要原因為:一是經綜合測算,2022—2024年度,隨州城區居民生活用氣三檔氣量占比約為一檔:二檔:三檔=92.30:5.05:2.65。已符合《發改價格〔2014〕467號》有關一檔氣量80%;二檔氣量95%覆蓋區域內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之規定。
二是國家、省建立健全階梯氣價制度基本原則要求“保障基本與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相結合”。二、三檔氣要充分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公平用氣負擔,用氣多的居民多負擔。
三是在建立隨州城區階梯氣價制度時已綜合考慮家庭人口增加對氣量的需求。一檔氣量420立方米已按4口之家標準核定,同時制定了“用氣地址對應的戶籍人口多于4人,且非獨立采暖及商業用途的,可由戶主申請,社區或單位證明報燃氣公司,由燃氣公司甄別后,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年用氣量60立方米”的規定。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根據您提出的《關于降低居民生活用氣成本的建議》,結合國家、省現行的天然氣價格管理政策,進一步加強天然氣價格管理,加大調查研究力度,適時完善我市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進一步減輕居民用氣負擔。
一是強化天然氣價格政策宣傳。通過多種渠道向居民宣傳天然氣資源現狀、實行階梯氣價的重要意義、政策內容等,提高居民對階梯氣價政策的認知度和認同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爭取社會各方的理解和支持,減少政策實施過程中的阻力。督促天然氣經營企業將階梯氣價政策(超出4人以上增加氣量等規定)全面進行公開公示,擴大群眾知曉面。
二是加強監管與評估。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天然氣供應企業的監管,確保企業按照規定的階梯氣價政策執行,不得擅自提高價格或降低服務質量。同時,定期對階梯氣價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收集居民的反饋意見,分析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整和完善。
三是完善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制度。結合城燃企業經營實際,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適時向市政府建議進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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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北省各市州現行居民天然氣階梯分檔氣量統計表
2、隨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關于市人大會五次會議第54號建議會辦工作的意見
3、隨州市物業局關于建立隨州市城區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隨價農資規〔2015〕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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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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