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分局、高新區服務中心、大洪山環保局,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相關業務科室: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生態環境領域日常監管中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根據《湖北省生態環境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現將《2022年度隨州市生態環境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局機關相關業務科室和支隊要根據清單確定的隨機抽查事項,建立健全檢查對象名錄庫和檢查人員名錄庫,牽頭制定各自領域的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并按計劃開展隨機抽查和結果公開等工作。
二、在隨機抽查中發現被抽查對象涉嫌環境違法行為的,應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固定違法證據,將違法線索及相關筆錄、證據按程序移交屬地生態環境分局或支隊依法依規立案查處。屬其他部門管轄的,應按有關程序規定,及時移交處理。
三、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在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局機關相關業務科室和支隊要將各自牽頭負責的抽查事項的抽查計劃、受檢名單、檢查事項、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湖北省“互聯網十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或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公開公示,法律法規明確不予公開公示的情形除外。按照檢查情況,公開信息可采用“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整改”“發現違法行為已立案調查”等簡要的方式進行表述。實施行政處罰的,應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納入國家有關信用信息系統。檢查情況和查處結果涉及保密、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可不予公開。
四、各縣(市、區)分局、高新區服務中心、大洪山環保局是本轄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將本部門所有計劃性檢查全部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范圍,可以參照市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按照分級監管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發布本級的年度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健全檢查對象名錄庫和檢查人員名錄庫,確定年度隨機抽查監管對象和檢查人員,開展隨機抽查和結果公開等工作。
??????附件:1、2022年隨州市生態環境“雙隨機、一公開”本部門抽查事項清單
????????????2、2022年隨州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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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3月2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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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隨州市生態環境“雙隨機、一公開”本部門抽查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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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抽查類別 | 抽查事項??(抽查內容) | 抽查對象 | 事項類別 | 檢查方式 | 抽查依據 | 抽查比例 | 牽頭科室(單位) |
1 | 對危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 | 危廢經營單位的監管 |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1.《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三、五十二、五十三、五十五、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二、六十四條;2.《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八、二十、二十一條。 | 10% | 市生態環境局固廢和核與輻射監管科 |
2 | 污染源日常環境的監督檢查 | 對放射源使用單位輻射安全的監管 | 核技術利用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四條《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四十六條 | 10% | 市生態環境局固廢和核與輻射監管科 |
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管 | 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的建設項目的所屬單位(市場主體)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八條 | 10% | 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 | ||
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監管 |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環境保護法》第十條、第二十四條,《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 ⒈重點排污單位最低抽查比例:市級每季度至少對本行政區5%的重點排污單位進行抽查。⒉一般排污單位最低抽查比例: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至少按照1:5的比例(在編在崗的環境執法人員數量:被抽查單位數量)⒊特殊監管對象抽查比例: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和環境管理問題的污染源,應適度提高抽查比例。 ? | 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 | ||
3 | 對轄區內各燃煤發電機組環保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 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監管 | 執行環保電價的燃煤發電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網絡檢查 | 《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及《關于印發<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的通知》 | 10% | 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 |
4 | 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現場監督檢查 | 對乙級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場所輻射安全的監管 | 乙級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場所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 檢查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三條 | 10% | 市生態環境局固廢和核與輻射監管科、其他有關部門 |
5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編制質量抽查 | 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的監管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書面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 | 10% | 市生態環境局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放管理科 |
6 | 行政檢查 | 對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的監管 | 需要進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的建設項目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辦法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96號)第七章第第三十二條:“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排污單位的監督檢查,每年不定期進行抽查,記錄相關情況,及時公開排污權核定及監督管理情況。”《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省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106號)附件“省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54項:""對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監督檢查""" | 10% | 各縣、市、區分局,高新區服務中心、大洪山環保局 |
7 | 對機動車生產企業的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檢查 | 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監管 | 機動車生產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禁止生產、進口或者銷售大氣污染物排放超過標準的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企業應當對新生產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排放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方可出廠銷售。檢驗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 | 10% | 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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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隨州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
“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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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抽查領域 | 抽查事項 | 檢查對象 | 抽查比例 | 發起部門 | 具體配合 部門 | 相關市直部門 聯絡科室 |
1 | 機動車銷售企業監管 | 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檢查 | 機動車銷售企業 | 5% | 生態環境局 | 商務局 | 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市商務局消費促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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