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曾都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為市民金先生頒發了我市首張居住權登記證明,標志著自《民法典》實施以來,居住權這一用益物權登記在隨州落地實施。
17日下午,金先生及其家屬攜帶所需材料來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房屋居住權登記。據了解,該房屋產權在其父母名下,他主要是申請該房屋的居住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按照《隨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居住權登記操作指南》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核對,經業務受理和審核,金先生順利領取了居住權登記證明,整個業務辦理過程耗時僅半小時左右。
居住權是指權利人為了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或遺囑,在他人享有所有權的住宅之上設立的占有、使用該住宅的權利,開展居住權登記旨在解決“房子不歸我,但我卻能住”的問題,屬于新增的一種用益物權。
下一步,市、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將結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繼續完善辦理流程,同時擴大不動產居住權登記的社會知曉度,為群眾提供更優質更高效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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