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形勢】
據最新氣象和污染形勢分析,預測我市自2024年1月12日起,仍將持續有中度及以上污染風險。2024年1月14日,隨著北方冷空氣南下,我市又將歷經重度污染過程。為全力避免出現重度污染天氣,切實改善大氣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會商研判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于2024年1月12日10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于12時起啟動Ⅱ級響應。
【健康防護指引】
1.提醒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2.停止舉辦露天比賽等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4.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停止戶外活動。
5.醫療衛生機構積極開展防止大氣污染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知識宣傳與咨詢;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增設呼吸類等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延長工作時間。
6.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要組織專家解讀預警信息和采取的應急措施效果,宣傳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和公眾健康防護知識,引導公眾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客觀評價并積極參與到應對工作中。
【強制減排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實施對應預警級別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當地政府應督導落實以下措施:
1.?工業源減排措施。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急減排清單,有計劃地實施對應預警級別工業企業的停限產措施,限產優先采用部分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實現,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停產的行業,在重污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可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落實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督促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產負荷、停產、加強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錯峰運輸等措施,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超低排放燃煤電廠在滿足區域供電平衡和熱力供應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機組優先發電。工業企業不得開停車作業與檢修放空作業,船舶修造、汽車維修企業暫停噴涂作業。
2.揚塵源減排措施。執行當地重污染天氣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對應預警級別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渣土和建筑物料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停止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的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停止建筑拆除、打磨切割建材、場地鑿巖打樁、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現場混凝土攪拌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停止市政道路維修、改造工程、管線維護維修工程、橋梁噴漆和單獨建設的燃氣、熱力管線工程施工;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干散貨碼頭、堆場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清掃、灑水、噴霧等作業頻次和作業范圍。
3.移動源減排措施。執行當地重污染天氣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對應預警級別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涉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單位應制定詳細交通運輸源頭管控方案并配備有關硬件監管設施。移動源除明確停駛方案外,還應嚴格執行源頭管控有關要求,包括加強油品儲運銷環節監管和加油加氣站油氣回收系統的使用情況排查、開展油品檢測、抽查機動車銷售企業環保達標情況,以及加強柴油貨車路檢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戶檢查的頻次和力度等。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單位,應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運輸(特種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除外)。
4.其他減排措施。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場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和監察力度,確保工業企業嚴格落實減排措施。嚴格落實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禁燒措施,按照各地政府公告要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建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車等出行,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倡導綠色消費,停止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為。
2.倡導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控制污染工序生產,主動減排,可在達標排放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污染工序的生產時間,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燃煤電廠、工業鍋爐使用預先儲存的低灰分(<15%)和低硫分(<0.7%)含量燃料。
3.停止開放除核心功能區以外的景觀燈光,縮短商場、超市等公眾聚集的大型服務設施營業時間。
4.交通運輸部門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合理安排,優先使用新能源、天然氣等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柴油車輛的使用。
5.積極利用區外來電,嚴格執行綠色電力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運行、保障電力供應的前提下,對不能穩定達標和超總量排污的非脫硫燃煤機組實施停運限排,將其發電量指標調配給運行正常的脫硫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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