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本機關在執業藥師執業行為專項檢查中發現:
董華等3名執業藥師(名單詳見附件)違反《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嚴禁《執業藥師注冊證》掛靠,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的,由發證部門撤銷《執業藥師注冊證》"之規定,存在未在注冊單位實際執業、違規掛證等行為。
現依據《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之規定,依法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撤銷董華等3人《執業藥師注冊證》(證號詳見附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失效;
2. 三年內不予注冊;
3. 將上述人員不良信息記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公告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隨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隨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撤銷執業藥師注冊證人員信息表
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聯系人:楊欽丞,聯系電話:0722-3257578)
附件
序號 | 執業藥師姓名 | 注冊證號 | 注冊單位 |
1 | 董華 | 421220130246 | 曾都區府河鎮朱家河零售藥店 |
2 | 王會麗 | 421223130043 | 隨州市曾都區萬店鎮濟生大藥房二營業部 |
3 | 張琪 | 422222130235 | 廣水市壹加壹大藥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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