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案情簡介:2025年 1月,接群眾舉報,廣水市應急局聯合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對廣水辦事處李家崗李某某居民房進行檢查,查獲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成品131件,涉案金額1.5萬元。經查,屋內所存煙花鞭炮系李某某所有,為謀取私利,李某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孝感購入煙花爆竹儲存至其居民房,再向其居住地及其周邊銷售。當事人李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條,涉嫌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處理結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行政執法部門對責任人處以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131件,并處人民幣貳萬叁仟元(¥230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案情簡介:2025年8月20日,隨縣應急管理局根據舉報對隨縣安居鎮車崗村七組居民劉某某家中進行核查,發現其家中存放了244箱(件)無流向標識碼的煙花爆竹,系安居鎮煙花爆竹零售戶負責人周某某(劉某某親戚)在其家中存放。經進一步調查,周某某持有的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核定儲量為50箱/50千克,周某某不能提供該批煙花爆竹的進貨票據,也不能講清進貨來源。安居鎮周某某煙花爆竹零售戶的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行政執法部門現場下達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和查封扣押決定書。
處理結果: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行政執法部門對該零售戶處以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244件,并處人民幣陸仟元(¥60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