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關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和發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隨州市公安局編制。報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及舉報投訴情況、政府信息管理和平臺建設及監督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等6個部分。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在隨州市公安局網站(gaj.suizhou.gov.cn)全文公開。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隨州市公安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隨州市交通大道K015號,郵編:441300;電話:07223592170)。
2019年,隨州市公安局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隨州市2019年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要點》、省公安廳《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安廳工作部署要求,緊緊圍繞規范行政權力和服務人民群眾兩條主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做好各項公安業務工作的同時,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鞏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建設,深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設置情況。市公安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把手”是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督導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公安局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由副市長、公安局長熊楨擔任,副組長由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建明,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春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學忠擔任,局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指揮中心,落實了辦公室工作人員,明確由指揮中心牽頭負責市公安局政務服務、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情況。市公安局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文件和會議精神,繼續落實《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后6次召開局長辦公會、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會、政務公開辦公室會議、政務公開專題會議,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有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建立健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制度,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嚴格審核程序,完善公開方式,增強公開實效,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
(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的編制、更新情況。為更好體現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透明度,市公安局進一步修改完善了“平安隨州網”相關欄目,主要包括單位簡介(機構設置、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公安風采)、警務公開(政務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示公告、政策文件、統計數據)、要聞動態(警務動態、警方提示、以案說法、通緝協查、曝光臺)、辦事服務、互動交流、等欄目,通過辦事窗口、“兩微一端”新媒體、網上辦事大廳、設置公開專欄、公開信息觸摸屏、滾動電子屏等形式,在平安隨州網、市政府門戶網站、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及有關場所向社會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運行情況。一是通過平安隨州網和市政府網站公安局專欄公開相關政務信息,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維護工作,信息內容發生變化、變更及時更新,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有效性。2019年,市公安局網站訪問量達到1.53萬次,市公安局通過網站發布各類信息905條。二是通過在公安業務辦理大廳、辦證窗口、派出所辦事窗口等區域設置警務公開欄,公開警務人員相關信息,接受群眾監督;公開行政辦理事項相關程序及注意事項,引導群眾正確、高效辦事;設置宣傳展板、發放便民利民服務公開信、警方提示等宣傳資料,給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2019年,市公安局通過警務公開欄發布各類信息1038條。三是通過短信平臺、戶外電子屏,將相關政務信息向廣大群眾公開推送。2019年,市公安局共發送各類信息288條。四是通過“平安隨州”“湖北隨州交警”微博及“平安隨州”“湖北隨州交警”“隨州網警巡查執法”微信等新媒體發布、轉載各類信息。2019年,市公安局共通過新媒體發布、轉載各類信息22683條。五是通過報紙、電視臺、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將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行全方位宣傳,每月將公安工作成果、警方提示等相關警務信息,通過各類新聞媒介公開宣傳報道,構建“電視有影、報紙有文、電臺有聲、網絡有貼”的立體化宣傳格局,增加群眾對治安形勢的知情權,提高群眾對違法犯罪行為的防范能力。2019年,全市公安機關共在各級新聞媒體上稿2871篇(條),其中中央級107篇(條),省級541篇(條),市級2223篇(條)。六是通過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湖北省誠信網、“出入境+互聯網”平臺、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和手機APP、“交管12123”事故互聯網快速處理系統等公開行政審批事項、行政許可事項、行政處罰等信息。2019年,市公安局共公開各類信息9905條。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情況。市公安局積極參加市政府、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及省公安廳組織的各類工作培訓,組織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題會議、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工作會議6次,舉辦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兩微一端”等各類培訓班4期,共培訓人員229人次。
(六)政府信息公開推進情況。一是扎實推進“放管服”改革。對接涉公安事由鄂匯辦APP事項9項,下載認領完善互聯網+監管事項36項,完成互聯網+政務服務下載錄入事項54項,“一網、一門、一次”考核項目共有9大項37小項,直屬窗口全年共審批行政審批事項46件次,全局共審批行政審批事項10萬余件。市公安局自5月份考核以來,每月均進入市直單位第一方陣。出入境部門推行自助辦證、出入境證件“三免”服務(即免費照相、免費復印、70周歲以上老人免費郵寄)和證件收費標準平均降低20%等政策,落實周六上班、錯時服務、延時服務、預約服務、自助服務、上門服務、容缺受理、簡化手續、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措施。二是全面提升窗口服務效率。出入境部門主動研發支付寶、微信生活號小程序等網上預約、填表、照相,10月28日運行以來,共指導群眾網上填表、咨詢800余人次、網上辦理562人次;車管部門推出減材料、減費用、“方便辦”“一證辦”“一窗辦”“自助辦”“網上辦”等舉措,惠及60多萬人次,月均為群眾和企業直接減少辦事成本100多萬元;將車管所業務大廳遷入市政務服務中心,與其他承擔公共服務職能單位集中辦公,實現行政審批只進“一扇門”。三是打造智慧公安服務平臺。依托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推廣宣傳隨州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提供19項業務查詢和9項便民服務應用,打包上線9大警種401項政務服務,61項可全程網上辦理,192項可通過預約預審只跑一次辦理,隨時隨地面向公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指尖”政務服務。在全省首創智慧出入境平臺,只需指尖劃動就能實現填表、照相、預約、查詢等13項線上服務,實現從自助服務向互聯網服務轉變,受到了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表揚和推廣;開發境外人員社會化信息采集APP,并在賓館酒店推廣使用,只需手機拍照護照等證件便能采集掌握境外人員信息;成立車駕管業務互聯網服務中心,網上預約考試達到100%,考試預約累計達70萬人次;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和手機APP上提供13類100多項服務,面簽注冊用戶達29萬個,累計辦理業務150萬筆。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9年,隨州市公安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中心工作,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為工作準則,以“誰發布、誰審核、誰負責”為工作原則,認真貫徹執行《湖北省公安機關便民利企若干措施》意見,深入推進公安“放管服”改革,積極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7960條,公開規范性文件2份,行政許可事項處理決定264216條,行政處罰處理決定1641205條,行政強制處理決定54548條,政府集中采購項目106個共計19175萬元,努力實現了“應公開、盡公開,應上網、盡上網”,著力解決群眾“煩心事”,努力使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體現在服務群眾、普惠于民、改善民生、促進和諧上。
一是對市公安局網站“平安隨州網”進行修改完善,加強門戶網站內容建設,改進公開、服務和互動欄目設置,將治安、內保、網安、出入境、交管、信訪等群眾關注的業務系統集中設置鏈接,強化辦事、搜索、查詢等功能。二是實行新聞發言人制度,采取舉行新聞發布會、以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名義發通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項。三是進一步規范“兩微一端”互動交流辦理程序,明確辦理工作要求,提高辦理質量和水平,回應公眾關注熱點、重大輿情、政策解讀等訴求問題,一大批群眾普遍關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熱點、重點、難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2019年,市公安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和重大輿情2次,微博微信回應事件2次,網民留言285次。四是通過開展“萬名民警進萬社區(村)入萬戶”活動,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家庭,收集社情民意1255條;同時對代表委員議提案和人民群眾的訴求,堅持走訪、回訪制度,針對涉及公安機關的36件議提案,走訪回訪代表委員98次。五是將政務公開列為督察重點工作,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明察暗訪,2019年,全市督察部門未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群眾舉報線索。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機關以本機關或本機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有正式文號的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指2018年事項數) | 本年增/減 (指2019年增加或減少的事項數,減用負值表示,如-8) | 處理決定數量 (指2019年辦件量) |
行政許可 | 7 | 0 | 15477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指行政許可以外的政務服務事項,含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和其他類,以及公共服務事項) | 171 | 0 | 43022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指2018年事項數) | 本年增/減 (指2019年增加或減少的事項數,減用負值表示,如-8) | 處理決定數量 (指2019年辦件量) |
行政處罰 | 106 | 0 | 14026 |
行政強制 | 8 | 0 | 13499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指2018年收費項目數) | 本年增/減 (指2019年增加的收費項目數,減用負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5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購方式立項采購的項目總個數) | 采購總金額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購方式采購的項目已支付的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06 | 19175萬元 |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19年,市公安局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市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1件,辦結1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第二項和《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警務工作秘密范圍的規定>的通知》第三條第(十七)項之規定,此件不予公開。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 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 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度辦理結果 | (五)不予處理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9年,全市公安機關未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被行政訴訟的情形。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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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盡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體現在:個別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思想認識還不夠;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化水平有待進一步加強。下一步,市公安局將繼續加強和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加大公開載體建設力度,拓寬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臺階。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隨州市公安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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