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快政府職能深刻轉變,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全國、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放活微觀主體、創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監管、著力提高政府服務效能,更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內生動力、釋放內需潛力,以高質量服務供給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完成省定目標任務,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群眾和企業獲得感,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最大限度減量提質、減時增效、減稅降費,進一步降低門檻放松規制,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實現“減事項、減環節、減時限”。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核心,以信用監管為基礎,以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為重點,以審慎監管為補充的新型監管方式,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信用監管信息全歸集、審批監管相銜接的全管控機制全面建立。按照“網上掌上互補、線上線下融合、精簡優化并重、互聯互通協同”的總體思路,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推動企業和群眾辦事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1.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聚焦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再取消或下放一批制約企業生產、投資經營活動和群眾辦事不便的行政權力事項,重點減少與降低門檻、放松規制、促進就業創業創新、能夠激發市場活力等相關事項,更好地向市場和社會放權。系統梳理養老、教育、醫療等社會民生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按領域“全鏈條”下放。(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政府法制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計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人防辦、市規劃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2.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持續深化“多證合一”改革,實行“36證合一”。在隨州高新區復制推廣上海市浦東新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成熟做法,開展“取消辦證一批、改為備案一批、告知承諾一批、提高透明一批、嚴格管理一批”的“五個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改革辦證審批方式,加強綜合監管,提高企業辦證實效,扎實推動“照后減證”。持續推進登記注冊便利化,壓縮企業開辦時間,2018年10月底前將新開辦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發票申領、社保登記四個環節辦理時限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2019年6月底前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內。優化新開辦企業銀行開戶流程,2018年底前實現新開辦企業銀行開戶與設立登記同步申請、并聯審批。(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編辦、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人行隨州中心支行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3.不斷深化不動產登記改革。持續改進不動產登記,探索推動不動產登記與房屋交易機構整合,推進“一窗受理、一窗聯辦”;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逐步實現房屋、土地等不動產權籍調查一體化。優化不動產登記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2018年底前實現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2個工作日內辦結,涉及實體經濟企業的不動產登記3個工作日內辦結,鼓勵部分登記業務實行即時辦結;2019年底前實現一般登記、抵押登記5個工作日內辦結。(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房產局;責任單位:市編辦、市稅務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4.大力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化優化投資報建申請材料、審批環節和審批流程,實現項目審批時間再減一半。大力推進“多規合一、多評合一、多驗合一”,推行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圖審、聯合驗收,探索“規劃同評”,2018年底前實現工業建設項目50個工作日內取得施工許可;2019年,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按照規定程序壓減至120個工作日。在開發區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一定區域內土地勘測、礦產壓覆、地質災害、水土保持、文物保護、洪水影響、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等事項實行區域評估,探索工業企業投資項目報建階段告知承諾審批制,實行“先建后驗”改革。(牽頭單位:市住建委、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文體新廣電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5.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嚴格落實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加強對職業資格實施的過程監管,進一步細化職業資格考試、職業技能鑒定等工作,著力解決“掛證”“助考”“考培掛鉤”等問題。逐步實現人才評價由行政主導向專業評價,由統一評價向分類評價的轉變,爭取2020年前建立完善科學、規范、社會化的評價制度。(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6.大力推進減稅降費。改進稅收優惠備案方式,實現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資料由報送稅務機關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減輕納稅人備案負擔。嚴格落實國家取消、降低或停征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清理規范政府性基金。鞏固落實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政策,嚴格落實中央和省降低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全面落實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清單制度,實行涉企收費一張清單,實行網上集中常態公開、動態調整管理,實行清單之外“零收費”。(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7.著力提升基層承接能力。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后,要加強業務培訓和跟蹤指導,督導基層編制下放事項服務指南和審查細則,確保下放權力事項放得下、接得住。下級政府及其業務部門主動做好銜接工作,制定承接方案,提出監管措施。對確實存在承接困難的,實行過渡期制度,上下級審批部門均可受理審批。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和經費保障,統籌解決編制、人員、經費等問題,探索簡政放權與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有機結合的具體辦法。(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編辦、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1.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鞏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成果,不斷完善“一單、兩庫、一表、一細則”,合理確定和調整抽查事項、抽查比率、抽查頻次等。規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行為,推進跨部門、跨地域、跨層級聯合檢查。全面推廣運用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抽查活動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平臺和部門網站公開,強化結果運用,實現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突出重點監管,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知識產權、產品質量、特種設備等領域監管。(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技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2.健全社會信用監管體系。健全信用評價、信用承諾等制度,完善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管理,建立信用監管體系。加強對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的深度利用,促進信用信息的歸集、管理、共享和應用,推進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隨州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市審改辦、市人社局、市國土局、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稅務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3.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整合為一支隊伍。結合機構改革,整合組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綜合執法隊伍,實行統一執法。各地可從實際出發加大整合力度,實行更大范圍的綜合執法,有條件的縣(市、區)、鄉鎮(辦事處)和開發區(園區)探索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進一步減少執法層級,下沉執法力量,城市規劃區內原則上只設一個執法層級,縣(市、區)一般實行“局隊合一”體制。整合鄉鎮(辦事處)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可以由縣(市、區)主管部門領導和管理為主,也可實行屬地管理為主。繼續探索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建立健全執法協作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牽頭單位: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文體新廣電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4.探索新興產業包容審慎監管。積極適應新形勢,對新的經濟形態探索適合其特點和發展要求的審慎監管方式,使市場包容發展充滿活力、規范有序。對看得準的,營造鼓勵創新、減少限制的發展環境,量身定制監管模式;對一時看不準的,先監測分析、包容發展,不管得過嚴過死,防止扼殺在萌芽狀態;對潛在風險大的,嚴格加強監管;對以創新之名行非法經營之實的,堅決打擊。(牽頭單位:市工商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5.完善審管銜接工作機制。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厘清審批和監管權責邊界,強化落實監管責任。積極探索建立審批與監管協調運行、審管互動交流、專項會商等工作機制,實現審批與監管即時銜接。建立“對應職能、即時推送、定期公告”的行政審批信息及結果推送制度,將辦結審批事項及時發送至相應監管部門,審批結果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實時監督。建立向社會公告制度,通過審批部門門戶網站和湖北政務服務網向社會及時公告,實現審批信息雙推送的完整化。(牽頭單位:市審改辦;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三)全面優化政務服務
1.大力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在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基礎上,全面梳理各地各部門“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在湖北政務服務網和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合法合規的一般事項“馬上辦”,減少企業和群眾現場辦理等候時間。大力推行“網上辦”,凡與企業生產經營、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在線”。已在實體大廳辦理的事項,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補填網上流程。面向個人的事項“就近辦”,將審批服務延伸到鄉鎮(辦事處)、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或大廳,實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少跑快辦。推動重點高頻事項“一次辦”,提高網上一次辦好、現場一次辦好、網上受理現場一次辦好的事項比例。(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2.加強“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構建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2018年底全省政務服務平臺實現省、市、縣“三級聯通”;2019年6月底全省政務服務一張網“五級聯通”全面實現。推進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2018年底達到60%以上,2019年6月底達到70%以上。各地各部門要加快與省政務服務平臺深度對接,打通數據壁壘,消除信息孤島,深入推進“網絡通、數據通、業務通”,加快實現跨層級、跨地區、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互聯互通和協同共享,提高政府治理數字化水平。整合市級各部門信息建設資金資源和管理職能,探索建立統一的大數據管理機構。(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質監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3.提升審批服務集中辦理水平。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事項進駐各地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集中辦理,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則上不再保留各地政府部門單獨設立的服務大廳。推行“一站式”審批服務,將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完善“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深化和擴大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和開發區可按程序報請設立行政審批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依法設立的行政審批局辦理的行政許可等事項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門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再加蓋本部門印章,杜絕重復蓋章。推進線上線下集成融合,以審批智能化、服務自助化、辦事移動化為重點,把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結合起來,實現功能互補、合一通辦。(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政府法制辦;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4.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落實“三級八同”事項標準,實現同一事項的名稱、設定依據、辦件類型、受理要求、申請材料、辦理流程、法定辦結時限、結果樣本等基本要素完全統一。提高服務指南和審查細則精細化程度,優化政務服務流程,簡化辦事材料,精簡辦事環節,壓縮辦理時限,實現一張清單告知、一個標準受理、一個平臺流轉。探索套餐式集成服務創新,以辦好“一件事”為導向,聚焦群眾反映突出的跑多個部門、排多個窗口、交多次材料等問題,重構事項流程,建立部門聯辦機制,實現“關聯事項、一表申請、一鏈辦理”。(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質監局;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5.持續推進減證便民。深入推進市縣兩級證照清單化管理,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全面清理煩擾企業和群眾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大力減少蓋章、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精簡辦事證明材料。2018年底前,縣市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實施的證明事項進行清理,對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除地方性法規設定的外,按照程序全部予以取消。2019年底前,制定市縣兩級需要保留的證明事項通用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事指南等,清單之外,各級各部門不得索要證明。(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政府法制辦;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6.規范優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對保留的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要明確辦理時限、工作流程、申報條件、收費標準并對外公開。持續整治“紅頂中介”亂象,結合事業單位改革,加快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與主管部門脫鉤,切斷利益關聯。放寬中介服務市場準入,鼓勵支持各類資本進入中介服務行業和領域,破除中介服務壟斷。加大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的推廣應用力度,推行中介服務機構“零門檻、零限制”入駐,推進中介服務機構通過中介服務網,實現網上展示、網上競價、網上中標、網上評價。(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編辦;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7.創新審批服務便民舉措。加快各地各部門非緊急類熱線平臺資源整合,建設統一的集咨詢、評價、建議、投訴、反饋和便民服務為一體的在線服務平臺。逐步探索通過布設自助服務終端、設置24小時自助服務區等方式,實現簡易業務全天候24小時自助辦理。推廣容缺后補、綠色通道、首席服務官和數字化審圖、告知承諾、郵政送達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異地代辦、跨層聯辦、智能導辦等多種服務方式,多渠道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通過授權委托、設立鄉鎮代辦點等方式,將面向群眾的審批服務事項納入便民服務中心,積極開展代繳代辦代理、在村莊普遍建立網上服務站點,加快完善鄉村便民服務體系。提供錯時、延時服務和節假日受理、辦理通道,探索實行“5+X”工作日模式,對重點區域重點項目特殊人群可有針對性地提供個性化定制化服務。(牽頭單位:市審改辦、市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將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時間節點,確保改革工作強力有序推進。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監督檢查和跟蹤督查。堅持真督實查,強化結果運用,將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相關情況列入重點督查事項,納入年度績效考核范圍。適時開展督查督辦和明察暗訪,對不作為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
(三)積極宣傳引導。培育、發現先進典型,宣傳好的經驗做法。發揮基層首創精神,開展改革“一招鮮”活動,建立健全市縣協作攻關機制,爭取推出一批有影響力的改革實踐樣本。堅持開門搞改革,建立健全企業和群眾滿意度評價機制,開展滿意度調查,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讓人民群眾評判改革成效。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載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 2018年8月25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