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繳范圍 曾都統籌區域內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外的所有城鄉居民(包括 在校大學生、普通中小學校學生、中職學校學生、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和學齡前兒 童)。
二、個人繳費標準 2021 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在 2020 年度的基礎上提高 30元,為每 人每年 280 元。
三、參保繳費期限 2021 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正常參保繳費期限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 外出務工或返鄉居民續保繳費時間可延長至次年 2 月底。新生兒、大學畢 業生、刑滿釋放人員可中途參保,除以上情況外逾期不再征收 2021年度城鄉居民 醫保費。
四、繳費方式 (一)線上繳費方式:湖北稅務手機 APP、湖北稅務電子稅務局、代征銀行手 機 APP。 1. 湖北稅務手機 APP、湖北稅務電子稅務局、鄂匯辦手機 APP 均可自行繳 納和代他人繳納功能。 2. 湖北稅務手機 APP 目前可采用銀聯卡、支付寶、微信、云閃付等多種渠道 進行支付

(二)線下繳費方式:代征銀行柜面繳費、村組(社區)收繳歸集繳費、自助辦 稅(費)機繳費。 2021年城鎮居民憑身份證(戶口本)到代征銀行柜面繳費。 五、注意事項 1.2021 年新增參保人員先由各社區(村、組)收集匯總基礎信息,后交至各 鎮、辦事處、管委會醫保服務人員錄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 政府規定的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 疾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 其傷殘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資金給予全額資助;其他 農村貧困人口參保繳費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資助。
附:1.郵政儲蓄銀行代征網點分布情況表 2.農業銀行代征網點分布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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