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人民政府 隨州軍分區關于印發隨州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隨政發〔2015〕40號)于2015年11月25日印發,有效期五年,現有效期即將屆滿。
根據《湖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隨州市人民政府 隨州軍分區關于印發隨州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隨政發〔2015〕40號)繼續有效,有效期自該通告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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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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