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隨州市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規定和市司法局意見,2020年7月15日印發的《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重點水域實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隨政發〔2020〕11號)有效期兩年,至2022年7月15日到期,現有效期即將屆滿。
經組織農業、公安、市場、交通和人社部門專家對《關于在全市重點水域實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進行認真評估后,報請市人民政府同意,《關于在全市重點水域實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隨政發〔2020〕11號)繼續有效,有效期至2027年7月15日。
隨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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