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驗收銷號有關要求,我市承擔的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省序號19)已完成整改并通過省級驗收,現將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問題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指導不夠,相關工作推進滯后。“十三五”期間,湖北省規劃的新增城鎮污水處理廠項目、新增污水管網項目和老舊管網改造項目分別僅完成規劃能力目標的61%、74%和63%。《湖北省“十三五”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在2020年建成37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截至督察時,僅建成13個,6個尚未動工建設。2019年4月,國家有關部委明確要求各省應在同年5月制定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省級實施方案,但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推進不力,至2020年4月才印發實施方案,滯后近一年時間。
二、整改目標
加快推進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穩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以上。縣級城市2023年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30%以上,2025年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40%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設。將“十三五”期間未完成項目優化納入“十四五”污水設施建設項目,結合老舊小區改造、九大片區改造和老城區道路改造,加快補齊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完善城區污水收集系統,逐步實現中心城區雨污管網分流目標。
(二)推進老舊破損和錯接混接污水管網改造。將普查的管網問題整改清單納入年度重點項目建設計劃,逐步完成整治。
(三)基本消除城市污水收集空白區。2022年12月底前啟動城南污水收集主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四)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強對治理完成城市污水直排口的管護,杜絕污水外溢。根據生態環境部門提供的新的需治理直排口數據,及時查漏補缺、溯源整治。
(五)編制《隨州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規劃》《隨州市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積極謀劃垃圾治理重點項目,推進生活垃圾治理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
(六)完成隨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主廠區及附屬工程建設,及時開展項目驗收和環保驗收。定期實施垃圾焚燒發電廠周邊環境質量檢測,確保達標排放。
(七)強化對廣水市垃圾焚燒發電廠運營監管,確保滲濾液處理達標,焚燒飛灰、爐渣規范處置。
四、整改完成情況
(一)全面推進雨污分流改造,補齊收集設施短板。通過結合城市主干道、背街小巷及老舊小區改造等項目,系統推進雨污分流工程。累計完成10條城市主干道、74條背街小巷和705個老舊小區的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約120公里。各縣(市、區)協同推進:隨縣完成炎帝景區管網聯接及3個老舊小區改造,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容主體工程竣工;廣水市完成馬都司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6個片區雨污分流一期工程;曾都區11條路段管網改造已完工;高新區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7公里。
(二)系統整治問題管網,提升污水收集效能。依托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建立常態化巡查機制與問題臺賬,將老舊破損、錯接混接管網修復納入年度維修計劃,實行清單化管理和逐項銷號;全市共整治市政污水管網混接點274處(中心城區 146處、廣水市128處),修復三級以上管網缺陷 120 處,有效提升管網運行效率。
(三)??加快消除收集空白區,實現污水應收盡收。編制并實施《隨州市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實施方案》等指導文件,系統推進管網建設。2025年5月,城南高鐵片區一期污水處理配套工程順利完工,新建污水管網4.2公里、一體化泵站2座,進一步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區。2025年1–6月,隨州中心城區、隨縣縣城、廣水城區污水收集率分別達到75.58%、41.46%、80.83%,均超額完成年度目標。
(四)強化排污口動態監管,鞏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污水直排口日常巡查、專項督查和動態監測機制,堅決杜絕污水外溢。強化排水許可審批和監管,已發放排水許可證520個,實現排水行為規范管理。根據生態環境部門提供的監測數據,及時開展13個新增入河排水口溯源整治,已全部整改完畢,實行動態清零管理,持續鞏固治理成效。
(五)以項目謀劃為抓手,深化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編制完成《隨州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規劃》《隨州市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順利通過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評審。餐廚垃圾處理廠項目已全面建成且完成聯合驗收,有效推動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與無害化處置,助力生活垃圾治理效能再升級。
(六)推進垃圾焚燒發電,實現生活垃圾零填埋。隨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主廠區已全面建成,先后完成項目審計與環保驗收工作,并建立廠區周邊環境質量定期檢測機制,持續跟蹤評估環境狀況。目前,廣水市及市本級兩座垃圾焚燒發電廠已相繼投運,全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率達到100%,實現全域生活垃圾零填埋處理。
(七)強化監管責任,確保規范運營。城管部門嚴格落實垃圾焚燒發電廠運營監管要求,確保滲濾液處理達標,規范焚燒飛灰、爐渣處置流程。
如果公眾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3日,共10個工作日)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映。(聯系人:楊清林,聯系電話:0722-33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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