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提升隨州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我局牽頭起草了《關于持續提升隨州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現根據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于2025年12月18日前通過信函、郵件、電話等方式反饋我局,單位意見請加蓋公章,個人意見請署名和聯系方式,逾期不反饋視為無意見。現將全文給予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聯系電話:0722-3596119、3596816
聯系人:周名楷
郵箱:174182749@qq.com
郵寄地址:隨州市曾都區迎賓大道17號隨州市財政局315室
附件:關于持續提升隨州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隨州市財政局
2025年12月11日
關于持續提升隨州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持續提升隨州中心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強化安居保障
(一)對二孩家庭、人才、新市民、城鎮征收拆遷戶、城鎮D級危房戶、水庫移民、地質災害避險移民、老年人(年滿60周歲以上)等八類群體在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每類群體給予10平方米購房激勵,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三孩及以上家庭再給予20平方米購房激勵。憑激勵憑證可直接抵扣等價值購房面積,也可將其折算價值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最高不超過購房首付款的50%。同一申請人只能申請一種類型激勵憑證,家庭成員最多可疊加使用三種類型激勵憑證,最高50平方米。老年人群體激勵憑證僅限夫妻雙方使用,不得與其他家庭成員疊加。(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財政局,曾都區政府、隨州高新區管委會)
(二)為城區無房群體提供住房保障,畢業8年內中專以上畢業生和外地來隨人員在城區就業創業,正常繳納養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個人最高280元/月、家庭最高420元/月住房租賃補貼。(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財政局)
(三)加大公積金支持,靈活就業人員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在城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將最高貸款額度由55萬元提高至65萬元,多孩家庭、持“炎帝人才卡”的高層次人才、“以舊換新”購房、購買高品質住宅和現房銷售項目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元。購買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暫不與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掛鉤。支持繳存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老舊住宅電梯加裝更新以及適老化、適兒化改造、??綠色節能改造、城中村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城市危舊房有機更新、共用部位維修后的個人分攤費用等。(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四)對于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住房、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于15%。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在隨州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人行隨州市分行)
(五)鼓勵“賣舊買新”,對出售舊房并在1年內在全市范圍購買新房的,其出售的舊房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二、鼓勵創業就業
(六)來城區創業人員,可申請個人最高30萬元、合伙經營最高40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5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對初次辦理注冊登記,經營6個月及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含創業者本人)的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返鄉入鄉人員(注冊5年內),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曾都區政府、隨州高新區管委會)
(七)鼓勵大中專以上畢業生留隨來隨工作,人社部門為其推薦3個以上就業崗位;畢業5年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憑應聘單位出具的面試通知申請辦理7天免費住宿和200元公交卡。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免費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優先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的,按不超過其實際繳費額的2/3給予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最長補貼3年。畢業年度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給予1000元一次性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財政局,曾都區政府、隨州高新區管委會)
三、保障便利入學
(八)優化全市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實現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一網通辦。在城區擁有合法房屋產權的,按照“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公民同招”的原則;在城區租房的,按照“區域內調劑學位”的原則,為其子女申請義務教育學位。開設在外經商務工返鄉人員子女入學“綠色通道”,對轉入就讀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的,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由屬地統籌協調安排,確保應入學盡入學;對申請就讀高中階段學校的,進一步簡化招錄、轉入程序,做好跟蹤服務。(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曾都區政府、隨州高新區管委會)
四、優化養老服務
(九)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對新建、租賃場地興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每張床位分別給予1500元和1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對已備案且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民辦養老機構,收住失能和其他老年人的,每人每年分別給予1500元和1000元運營補貼。加快完整社區養老設施建設,新建住宅小區項目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面積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實現城市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全覆蓋。發展流動助浴、幸福食堂(助餐點),為老年人提供助浴、助餐服務,解決養老后顧之憂。(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曾都區政府、隨州高新區管委會)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原有政策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執行,上級另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責任單位對相關條款負責解釋。隨縣、廣水市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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