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市司法局依法對我市出臺的2部地方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經清理認為:我市目前制定的2部地方政府規章,分別為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隨州市養犬管理辦法》和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隨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該2部政府規章均為近2年開始實施的,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的實施滿2年需要提請本級人大或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情形,不存在需要廢止或者修改的內容。
現行有效規章:
序號 | 名稱 | 施行時間 | 備注 |
1 | 隨州市養犬管理辦法 | 2022年5月1日 | 現行有效 |
2 | 隨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 | 2023年3月1日 | 現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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