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州市人民政府下發了《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的通告》(隨政發〔2020〕12號)(以下簡稱《通告》),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就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建設美麗中國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新冠疫情以來,全國各級人大常委會相繼出臺一系列決定,嚴厲打擊獵捕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全國各級人大常委會的系列決定,進一步強化野生動物保護組織保障,營造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倡導文明健康飲食的濃厚氛圍,隨州市人民政府下發了《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的通告》(隨政發〔2020〕12號)(以下簡稱《通告》)。
二、出臺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5)《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6)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鄂政辦發〔2020〕12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格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
三、主要內容
文件共六條措施:
一、隨州市全域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
二、禁止使用任何工具和方式獵捕、殺害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禁止干擾、破壞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及其生存環境。
三、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驗檢疫。
四、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承擔保護野生動物的主體責任,同時要組織開展保護野生動物的宣傳教育,提高公民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
五、各級林業、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交通運輸、衛健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對違反規定獵捕野生動物的,依法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發現病弱、受傷、饑餓、受困、迷途的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應向當地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報告;發現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或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的違法行為,有權舉報。
四、主要亮點
(一)內容全面。《通告》六個方面的保護措施涵蓋了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各個方面,涉及的保護對象既有陸生野生動物,也有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對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用途均作了具體說明;確立了屬地管理原則和各部門分工合作的機制。通過以上全覆蓋、強有力的保護措施,將進一步完善野生動物保護體系,提升野生動物保護水平。
(二)堅持依法治理。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大野生動物保護執法監管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三)動員群眾力量。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宣傳教育,積極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作用,引導全社會自覺增強野生動物保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自覺抵制、主動舉報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行為,形成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共同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參與野生動物保護和強化公共衛生安全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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