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出生日期不得變更。確因申報或登記錯誤等原因,造成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實際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請更正出生日期。
申請更正出生日期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并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
(一)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公安機關原始戶籍檔案(《常住人口登記表》《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人事檔案或者原始《出生醫學證明》;
(三)其它能夠證明真實出生日期的原始憑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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