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再婚所需證件:1、雙方身份證、戶口簿;2、三張二寸近期合影登記照(紅底);3、離婚當事人應再提供:離婚證、法院判決書和生效證明、法院調解書,同時戶口簿上婚姻狀況欄需更改為離婚狀態;4、喪偶當事人應在戶口簿上本人頁婚姻狀況變更為喪偶狀態;5、軍人登記需攜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軍人婚姻狀況證明 6、喪偶所需材料:雙方戶口簿,身份證,配偶的死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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