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不得重復參保,不重復享受待遇,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一)職工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就業,轉出地已暫停參保,在轉入地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的,可申請轉移接續。
????(二)居民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戶籍或常住地變動跨統籌地區流動,原則上當年度在轉入地不再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可按規定參加轉入地下一年度居民醫保。
????(三)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跨制度轉移接續。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跨市(州)統籌地區流動后未重新就業的,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居民醫保,可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轉入后可進行靈活就業參保登記,落實轉入的個人賬戶登賬,登賬后及時辦理靈活就業參保暫停。
????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并在轉入地就業的,按規定參加轉入地職工醫保,可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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