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用工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助力企業平穩發展、快速發展、轉型發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結合自身職能梳理出了扶持企業發展、降低企業成本的政策意見。
一、就業創業政策
1、崗前培訓補貼。對企業新錄用的家庭困難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省委省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為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50%。
2、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創業(含個體工商戶、合伙經營、開辦公司)的城鄉勞動者(含外地來隨創業人員),可申報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合伙經營、創辦小微企業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由財政部門予以全額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和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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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對創業擔保貸款對象中的小微企業,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應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小微企業應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由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基礎利率的50%執行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和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4、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
5、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6、吸納貧困人員就業獎補。對企業參與就業扶貧,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實現就業1年以上的,按每吸納1人補貼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
7、穩定崗位補貼。對依法參保繳費,且上年度未裁員企業,經申請,按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70%給予補貼;裁員率低于登記失業率的企業,經申請,按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補貼。
8、失業職工幫扶政策。對參保繳費且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失業職工按照最長期限不超過24個月發放失業保險金,并優先推薦就業崗位。
9、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民工新增自主創業的,在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后,可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5年內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初次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3人以上的,可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10、創業扶持補貼。5年內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在隨州成功創業的,按政策給予每年最高1.8萬元的房租和水電補貼,享受期限為三年。對進駐市級以上創業基地的初始創業主體,3年內每年給予最高5000元租金補貼。
二、人才服務政策
11、人才引進服務。通過每月15日人才專場(現場)招聘會,為各地廣大求職者和企業提供供需人才平臺。根據用人單位需求組隊赴外地進行招才攬才。
12、大學生實習實訓。博士、碩士和本科及以下學歷在校大學生來隨實習實訓可分別享受每月1500元、1300元和1000元生活補助并入住后勤保障基地,為企業節約用人成本。
13、就業見習補貼。企業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并吸納高校畢業生見習,按照最低工資標準60%發放最多不超過6個月的補貼。
三、社會保險政策
14、降低社保費率。從2018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階段性由20%降至19%;失業保險費率階段性由2%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由1.5%降至0.7%,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
15、緩繳社保費用。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困難企業,提供與緩繳社會保險費相關的有效擔保材料,經報批,企業與社保經辦機構簽訂緩繳協議后,可緩繳除基本醫療保險費外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為6個月。
16、建筑施工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繳費標準按工程合同總造價的2.5‰繳費,并實行浮動費率制。
四、勞動維權政策
17、降低建筑企業工資保障金標準。對兩年內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施工企業或被評為勞動用工誠信以上等級的企業,減免50%比例的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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