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全面依法治市辦公室關于上報2021年度法治工作總結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局法治建設工作總結如下: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情況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水利法治建設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丁亞兵同志扎實擔負法制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組織局黨組會、中心學習組、局長辦公會學習和研究法治建設工作,包括法制學習、水利執法、行政審批、河道采砂、規費征收、營商環境等問題,討論確定決策意見,解決具體難題。今年5月16日,還親自在市政府中心學習組講解新頒布的《長江保護法》。截止目前,局黨組會、中心學習組、局長辦公會公研究涉法工作20次。我局形成了局長帶頭學法、講法、研究法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行政案件控發案量、糾錯、敗訴情況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
2021年度行政案件控發案量2起,分別是陳耀新非法采砂案和周謙新非法采砂案,一件已處罰到位,一件正在處理之。行政案件無糾錯、敗訴情況。
今年4月13日,針對隨中罐區工程建設中民工訴水利和湖泊局工程款項結算民事訴訟案,局長丁亞兵親自研究部署后,委托局政策法規科王松林科長出庭應訴,案件后被隨縣法院判決全面勝訴。
三、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領導小組。印發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推行行政執法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實施細則》,同時,根據省水利廳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方案,結合水利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出臺了實施方案。
(二)完善配套制度。我局印發了《市水利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等十一項制度的通知》(隨水辦發〔2017〕22號),包括《市水利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試行)》《市水利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試行)》《市水利局重大執法決定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制度(試行)》等制度,還印發了《市水利和湖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的通知》。
(三)認真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一是在“湖北政務服務網”公示我局所有的職權信息,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檢查等職權事項;二是所有的行政許可辦件的辦理狀態、辦件結果全部在“湖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湖北政務服務網”、“信用湖北”等網站向社會公開,所有的行政處罰案件在“信用湖北”向社會公開,所有“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信息在“湖北省雙隨機監管平臺”向社會公開;三是在隨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我局年度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執法事項清單及裁量基準、執法文書格式文本等。
(四)認真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一是結合水利實際,制定了《隨州市水行政執法文書格式文本》,對行政執法的立案、調查取證、審查處理、聽證、送達和執行等環節的文書全部標準化處理,行政執法人員辦案時只需要在標準文本填寫信息,同時,制定了繪制行政執法流程圖,明確執法環節記錄的內容、方式、載體等事項。二是在日常監督執法中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在開展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監督檢查與執法時,通過執法記錄儀將執法過程全過程記錄。三是配置了有監控的辦案室,在辦理信訪、執法調查時,將辦理過程進行記錄。
(五)認真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編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事項目錄,并明確了法制審核機構。聘請了專業律師作為局法律顧問,在辦理重大執法案件時,由局政策法規科和局法律顧問負責法制審核。今年市水政監察支隊對重大執法決定報局水保與政策法規科法制審核36次。
(六)認真整改落實湖北省法治建設“三項重點”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對反饋的13個共性問題,逐一開展了整改,上報了整改報告。
四、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報備、清理情況
????按相關規定,我局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了數輪清理,目前,規范性文件只有1件,即今年6月份出臺的《隨州市小型水庫管理細則》,其制定、審核、報備、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均按照規定進行了處理。
五、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
一是高度重視。開深入學習賈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實行“四結合”,即把開展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與開展黨史學習教育、與服務經濟發展大局、與提升執法滿意度、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狠抓集中整治,狠抓日常監督、狠抓公正執法。
二是成立專班。局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具體抓,局政策法規科、水資源科、河長科、防御科、水庫科、建設科、水政監察支隊的科室和二級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專班負責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工作。
三是抓好自查。重點開展“五查”和“三整頓”:“五查”即:一是查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二是查對企業過度執法、粗暴執法問題;三是查對企業趨利性執法、選擇性執法問題;四是查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等執法擾企問題;五是查違法制發涉企規范性文件問題。集中開展“三整頓”:整頓涉企執法,規范執法行為;整頓涉企收費,規范收費行為;整頓執法作風,規范執法服務。通過自查自糾,目前我局未發現有涉企執法的突出問題。
四是加強督導。我們將成立檢查組,對局屬各二級單位、各縣市區水利和湖泊局開展涉企執法的突出問題的專項檢查,有針對性地開展明察暗訪,加強督促檢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梳理,分析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逐一銷號。健全相關制度,做到涉企執法突出問題整治有制度、有措施、有監督,確保問題整治到位、漏洞堵塞到位、確保涉企執法行為規范、收費規范、服務規范。
六、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貫徹落實情況
一是組織局機關、水政監察支隊等二級單位開展新《行政處罰法》的學習。將新舊對照版及時印發相關人員,并認真組織干部職工進行學習。二是抓好新《行政處罰法》的貫徹落實,在辦案過程中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法規下發各種文書。針對部分河道采砂案,我局先后多次到市司法局請教、多次咨詢省水利廳政策法規處,力求將新《行政處罰法》理解精準,執行到位。
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和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清單制定實施情況
一是抓好河道采砂自由裁量權實施細則的落實,嚴格執行局出臺的《河道采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實施細則》。二是抓好《湖北省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找到標準(修改稿的意見反饋)》,待省下發后嚴格執行。三是抓好“首違不罰”等相關細則落實,目前我局已根據《省水利廳關于征求〈全省水利部門“首違不罰”制度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提出相關意見,待省廳正式出臺《全省水利部門“首違不罰”制度實施細則》后,再結合當前實際,擬定我市水利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和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清單。
八、“八五”普法推進暨“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
一是制定“八五”普法清單。我局經廣泛征求意見,制定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八五”普法清單,各單位嚴格按照清單開展普法培訓和普法學習宣傳。
二是開展普法學習培訓。我局先后開展《長江保護法》、《水保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學習培訓,各二級單位也結合實際開展了普法學習。
三是扎實開展法制宣傳。利用“3.22”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在城區解放路中段開展大型集中宣傳活動,通過出動宣傳車、展牌、懸掛橫幅等方式以及向群眾發放宣傳單、法規手冊,現場進行了政策、法律、法規咨詢,同時局領導親自到場,并接受隨州電視臺專訪,在《隨州日報》上開辟專版進行水利普法宣傳,全方位宣傳水法律法規,促進全社會惜水護水。
四是抓好無紙化學法用法和行政執法考試。我局連續多年組織系統內干部職工參加無紙化學法用法學習,參學率和考試通過率都達到100%。我局組織70多人參加了全市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取得了較好成績。
五是結合河長制開展“六進”活動。開展河長制工作“六進”活動,即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組、進農戶及“水美家鄉”宣傳活動。特別是推進了河長制知識宣傳進黨校,對市、縣、鄉副總河長及市河長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管領導進行了培訓,為黨政領導干部講了河湖長制課。推進河長制進校長園,聯合教育局印發《推行河長制共建碧水家園---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六是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今年6月,集中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開展宣傳宣傳,在隨州大潤發廣場開展了“安全生產咨詢日”活動,通過設置咨詢臺、展示安全生產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放安全生產宣傳資料等形式向市民宣傳;舉辦了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對各地水利部門、局屬二級單位安全科負責人、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進行專題培訓,觀看安全生產警示系列片,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組織全市水利系統干部職工積極參加全國、全省水利安全生產知識競賽答題。
七是開“憲法宣傳周”宣傳活動。展全市水利和湖泊“憲法宣傳周”活動設立三個活動主題,分別是:憲法進機關、憲法進湖庫區(水利風景區)、憲法進網絡。將《憲法》和黨內法規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納入12月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開展《長江保護法》《地下水管理條例》《湖北省節約用水條例》宣傳活動;組織全系統2021年提任干部開展憲法宣誓活動;利用全市各級水利門戶網站開展形式多樣的憲法宣傳活動。
九、法律顧問制度落實情況
今年我局認真落實法律顧問制度。一是對法律顧問聘請工作開展政府采購,落實了政府采購程序,依法依程序確定了法律顧問單位。二是和法律顧問單位簽訂了法律合同。三是在重大案件辦理、重要涉法工作中,及時邀請法律顧問參與案件討論、重大法律問題出據法律意見書。
十、法治執法建設年度報告制度執行情況
認真落實了法治執法建設年度報告制度,召開了機關干部大會,落實了2020年法制執法建設年度報告,局長親自作年度法治執行報告。
十一、法治建設群眾滿意度提升情況;
一是抓規范執法。進一步加強執法學習培訓,加強執法管理,提升執法水平。二是抓法律咨詢。力爭讓法進行法律咨詢的群眾滿意。三是抓信訪接待,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努力辦好信訪案件,提升群眾認可度。四是抓執法宣傳,加大人民群眾關于河道采砂管理、取水許可、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執法宣傳,提高人民群眾對水行政執法的認知和認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水利法治建設的滿意度。
十二、營商環境工作。
一是抓站位,提高思想認識。我局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工作,多次召開黨組會研究營商環境、行政審批、水行政執法等工作,10月11日局黨組還專題聽取了我局對營商環境工作開展的再梳理、再分解、再落實工作情況匯報,研究了營商環境相關工作的分解和落實工作,重點再梳理60條、90項、“互聯網+監管”、涉企執法清理等工作。11月29日局黨組又專題研究了營商環境中涉企行政許可監督檢查、中介服務專項清理工作。二是抓領導,強化責任分工。突出明確責任抓。召開營商環境部署工作會議,局分管領導、相關科室人員10多人參加了會議,會議對各科室的責任和任務進行了分解、細化和落實,形成了以水資源、河長科、水保科、建設科、支隊等科室和二級單位整體聯動、分工負責、分工落實的格局。突出高位推進抓。召開局黨組會議專門研究營商環境工作。10月11日還專題聽取了我局對營商環境工作開展的再梳理、再分解、再落實工作情況匯報,研究了營商環境相關工作的分解和落實工作。突出強化督辦抓。除牽頭科室日常督辦外,11月15日,我局又召開營商環境督辦會,對任務和措施進行再督辦再落實;12月1日由召開營商環境考核督辦會。
三是抓精簡,精簡行政審批流程。狠抓減材料。高度重視減材料工作,我局共精簡13項,其中減材料硬減12項,免提交1項。狠抓減時間。和襄陽對比,把行政審批時間統一壓縮到襄陽市的工作時間(1-3個工作日),其中1項審批時間我局還低于襄陽市的審批時間。行政審批時間精簡在所有市直單位中位置靠前。狠抓賦權清單清理。落實省市協同,開展省、市、縣三級賦權清單清理,做到應放盡放,實行承諾制辦理。目前,我市市級開展的54項行政審批已全部下放到縣級水利和湖泊部門。今年8月,為支持隨州高新區快速發展,按照市里統一部署,我局還將7項行政審批事項下放給隨州高新區。真正實現了賦權基層,應放盡放。
四是抓規范,開展專項整頓。開展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服務機構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違規涉企收費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政府失信專項整治行動;開展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行動;開展證明事項專項清理行動。五項整頓,規范了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工作。
五是抓排查,開展自查自糾。對照國辦督查室淘寶的四川省樂山市建筑產業問題,開展學習、自查、反省,舉一反三,強化公平競爭,取消干預市場主體的行為。對市直單位的營商環境和公平競爭開展自查,對縣市區水利行業的行政審批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形成長效機制,確保限制公平競爭干預市場主體自主經營等問題排查整治問題不反彈,長期落實。
我局營商環境工作亮點:一是減時間取得顯著成績。在減時間上,我局第一步是和深圳、廣州對比,把過去高于5個工作日的審批時間統一壓縮到5個工作日,第二步是和襄陽對比,把行政審批時間統一壓縮到襄陽市的1-3個工作日,其中1項還低于襄陽市,行政審批時間精簡在所有市直單位中位置靠前。二是園區區域評估受好評。市水利和湖泊局對隨州高新區化工園區開展了水保和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新入駐企業只需辦理承諾制報告表(論證表)即可。而且在開展區域評估時,沒有進行統一收費,如水土保持補償費由企業即辦即交,極大的減輕了園區負擔。三是主動服務企業受認可。考慮隨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新成皮件等企業違法取用地下水的實際,為了既不違法,又能服務企業發展,我局多次上門服務,為該公司辦理了取用地表水的取水許可行政審批手續;在犇新化工違規在河道建設取水設施后,依法為其補辦了取水許可手續,受到了企業的高度認可。
2022年工作思路
一、繼續推進水利“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跨省通辦”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二、繼續推進水利法治建設。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任務,做好局重大行政決策評估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繼續開展好行政審批工作。加強與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綜合窗口的對接,認真辦理行政審批業務,落實減時間、減材料相關要求。
四、繼續強化水利干部職工學法培訓。通過集中學習、自主學習、召開專題講座等形式,進一步加強對水利干部職工的培訓,提高其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繼續抓好執法監督。加強法制審核、指導水政執法、行政復議、普法、行政審批、營商環境、河道采砂、水土保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六、繼續做好水法律法規的宣傳。牽頭做好“世界水日”“中國水日”“憲法宣傳周”等重點節日集中普法宣傳。推動落實“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加大法治和執法宣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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