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大力推進稅收協同共治,加快稅收現代化建設步伐,不斷增強稅收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市稅務局起草了《隨州市稅費共治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制定《辦法》是貫徹黨中央、省委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2021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提出“要加強部門協作,加強社會協同,強化稅收司法保障,持續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2021年9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北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提出了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的4條具體措施。通過制定《辦法》,形成稅費精誠共治合力,強化源頭控管、聯合監管、社會協管,能更加有效地為稅費征管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制定《辦法》是推進新征管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近年來,我市稅務機關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形成了相對有效的新征管工作體系。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深化征管改革,鞏固我市在征管體制度改革方面的實踐成果。
(三)制定《辦法》是適應新發展階段稅費征管的迫切需要。2017年原《隨州市稅費保障工作辦法》(隨政發﹝2017﹞8號)已失效,隨著黨和國家全面深化改革進程的不斷推進,稅費共治工作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出臺《辦法》,是稅收法治與時俱進的有力體現。
二、擬解決的問題
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強化“稅費皆重”的保障機制,更好地適應新形勢下稅費征管面臨的新任務、新要求:一是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針對社會保險費和大量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現狀,明確稅費征管保障職責。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當前稅費征管過程中,信息共享和交換不暢、部門配合不力等問題,建立和完善相關保障性機制。三是強化稅費監管,建立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跨部門聯合監管等機制,明確監管手段,落實監管責任,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全社會稅費共治合力,推進我市稅費征管體制和征管能力現代化。
三、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分七個章節四十條,具體如下:
(一)第一章為“總則”,共6條。主要內容為制定本辦法的依據及目的,本辦法的適用范圍和名詞釋義,稅費共治保障工作遵循的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鄉鎮、街道的稅收共治職責,稅務機關履行的稅收共治職責等。
(二)第二章為“稅費服務”,共7條。主要內容為稅務機關應當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提高涉稅費服務能力,稅務機關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引導和支持市場主體依法有序開展經營活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建立健全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等。
(三)第三章為“信息共享”,共7條。主要內容為稅務機關應會同稅費共治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健全本市稅費信息交換共享機制,依托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進實現稅費信息的數據整合、共享共用,信息共享實行目錄管理等。
(四)第四章為“協作保障”,共9條。主要內容為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依法依規履行協稅護稅職責、協同工作職責,為稅務機關工作提供協助,聯動構建更高層級、更廣范圍、更加高效的制度化稅費征管協作共治新格局。
(五)第五章為“社會協同”,共7條。主要內容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銀稅互動”,主管單位或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強化行業自律管理,促進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在稅費共治中發揮積極作用,加強社會協同,做好扣繳義務和鼓勵舉報違反稅法行為,建立健全納稅人、繳費人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工作機制。
(六)第六章為“監督考核”,共3條。主要內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稅費共治保障納入政府年度政績目標考核,加強績效考核并強化結果運用,統籌開展督促督導,確保稅費共治保障工作落地見效。
(七)第七章為“附則”,共1條。主要內容為《辦法》執行時間和有效期。
隨州市稅務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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