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省營商辦《關于開展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先行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鄂營商辦發〔2024〕3號)和省衛健委《關于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制定了《隨州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一證多址”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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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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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一證多址”
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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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衛生健康領域政務服務效能,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在全市推進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一證多址”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減材料,少跑腿,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實現營商環境整體優化。
二、改革內容
(一)適用范圍
以各縣、市、區行政區域為主,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同一市場主體在多個經營場所從事相同經營項目且符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條件的,準予在市場主體《衛生許可證》上載明多個經營地址。(簡稱“一證多址”)
(二)辦理方式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申請人滿足告知承諾條件,自愿選擇適用告知承諾程序且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即制發《衛生許可證》。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當場作出不予許可決定,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予許可理由。
(三)證照制發
“一證多址”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載明:市場主體(總公司)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市場主體(總公司)地址、分部地址、許可證編號、許可項目、有效期、發證機關。
(四)申報材料
1.新辦衛生許可證申請載明多個經營地址的,只需市場主體(總公司)按照新辦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其分部無需再次提交申請材料,其中共性材料不需重復提交,個性材料需分別提交,在一張《衛生許可證》上加載多個經營地址。
2.已取得《衛生許可證》,申請增加經營地址的,只需市場主體(總公司)按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在原《衛生許可證》上加載新增經營地址。收回原證,核發新證。
3.《衛生許可證》已有多個經營地址,申請注銷部分經營地址的,按照衛生許可注銷要求提交單個經營地址的申報材料,注銷所申請的經營地址。收回原證,核發新證。
4.原同一市場主體已取得多張《衛生許可證》的,可根據申請人意愿進行“一證多址”整合。
三、監督管理
(一)落實證后監管
申請人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衛生許可后,發證機關在?5個工作日內將許可信息推送至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衛生監督執法職能機構在許可證發放后2個月內內對公共場所及申請人承諾事項進行全覆蓋核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依法撤銷許可決定。
(二)強化信用監管
1.“一證多址”公共場所的日常監管職責由衛生監督執法機構按照量化分級管理的要求履行。
2.“一證多址”經營者任意一個經營地址有監督檢查不 合格情況,以及其他保障衛生安全方面存在隱患等衛生安全信用記錄的,除變更經營者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外,其余變更及延續的許可申請均需對許可證上載明的所有經營地址進行現場核查。
(三)嚴格執法監管
加強對衛生許可的執法監督管理,市場主體的經營地址未在其衛生許可證上載明的,視為未取得衛生許可從事經營?活動,應依法進行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貫徹落實。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要統一認識,精心組織,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積極有效開展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一證多址”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衛生健康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地落實。
(二)分工協作,做好審管聯動。各行政審批部門要與監督執法機構密切合作,加強審批結果、監督信息的互聯互通,做到審批與監督協調聯動,無縫銜接。
(三)總結經驗做法,提升服務效能。各地在實行“一證多址”改革過程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要注重總結改革過程中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提升服務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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