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2023年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工作計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4月7日
2023年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工作計劃
為確保2023年立法工作順利實施,根據我市2023年立法計劃,特明確2023年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工作計劃。
一、深化政府立法工作的認識。政府立法是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礎,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重要方式,是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立法工作,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落實立法工作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對行政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立法項目,要及時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
二、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結合隨州市實際,加強城鄉建設與管理、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保護、基層治理等方面的立法。根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精神,我市確立了《隨州市噪聲污染防治辦法》作為2023年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各相關單位要注重配套制度建設,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著力提高立法的速度、準度和精度。
三、按時間節點抓好組織實施。隨州市生態環境局作為《隨州市噪聲污染防治辦法》起草單位,要精準把握高質量發展提出的法治需求,廣泛聽取民意,拓寬公眾參與渠道;要通過多種方式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做好溝通協調,提高企業貫徹落實的積極性;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增強制度措施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縮小“自由裁量空間”,降低守法成本和執法成本;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落實工作責任,原則上2023年8月1日前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審稿及相關材料。市司法局要及時介入,跟蹤了解規章制定工作計劃實施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做好規章送審稿的法制審查工作,確保計劃項目優質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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