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現將《隨州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3年5月18日
隨州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開展愛國衛生工作,強化全民健康意識,養成文明衛生習慣,改善衛生條件,減少健康危害因素,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根據《湖北省愛國衛生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實施意見的通知》(鄂政發〔2022〕12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愛國衛生工作實行政府組織、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全民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將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創建衛生城鎮、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農村改水改廁等愛國衛生工作所需專項補助經費和活動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愛國衛生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協調發展。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由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組成,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組織管理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規劃、部署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衛生創建、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治理、病媒生物防制、農村改水改廁等愛國衛生工作,動員社會全體成員參與愛國衛生活動;
(三)組織實施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愛國衛生工作,督導、協調有關部門對健康危害因素采取綜合干預措施;
(四)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五)組織愛國衛生工作的對外交流、合作;
(六)承辦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愛衛會的日常工作由愛衛會辦公室承擔。
第六條 市、縣(市、區)愛衛會工作實行成員單位分工負責制,各成員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愛國衛生工作。各成員單位的職責由本級人民政府制定,并督促實施。
第七條 各級愛衛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愛衛辦)人員和經費應滿足工作需要。具體負責擬定愛國衛生工作計劃、措施,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行愛國衛生工作職責。
第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負責本區域或本單位的愛國衛生工作。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健全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推動落實好愛國衛生工作,確定專人負責愛國衛生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組織管理范圍內的單位落實愛國衛生工作責任制。
第九條 愛衛會成員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應當結合單位職能加強愛國衛生工作。
第十條 縣級及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鎮、衛生鄉村和衛生先進單位的活動,實行愛國衛生月、愛國衛生義務勞動日和環境衛生責任制。加強城鄉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整體衛生水平。未獲得衛生城鎮或者衛生先進單位稱號的,不得評為文明城鎮或者文明單位。
第十一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或者居(村)民委員會應當組織轄區單位和居民,定期開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其孳生場所的活動,使其密度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標準之內。病媒生物防制所需藥械費用,由受益者負擔;受益者不明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負擔。
第十二條 加強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場所內吸煙,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區域)內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含電子煙)。
第十三條 每年四月為全市愛國衛生活動月,統一開展市容環境衛生整頓、治理臟亂差等愛國衛生活動。
第十四條 城鎮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公共場所(包括學校、托幼機構),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城市規劃和衛生要求將水沖式公廁等衛生基礎設施納入建設項目,并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并投入使用。鼓勵國內外組織和個人捐贈、投資興建各類基礎衛生設施。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持續鞏固飲用水安全,提高農村生活飲用水質量,改善農村居民飲用水衛生條件。農村居民新建住宅應當修建符合衛生要求的戶廁。
第十六條 城區飲食業經營者,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煙等有害物質對附近環境的污染。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在建筑施工、運輸過程中應當妥善收集、處理渣土、垃圾、糞便和污水,清除建筑工地內有害生物的孳生場所,保證建筑工地的宿舍、廚房、廁所等設施符合衛生要求。
第十八條 市、縣(市、區)愛衛會根據工作需要聘任愛國衛生督查員,對本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相關資料,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和指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縣級及以上愛衛會辦公室對單位和個人的舉報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有關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未處理的,縣級以上愛衛會辦公室或者督查員有權督促該部門依法處理;拒不處理的,由縣級以上愛衛會辦公室建議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第二十一條 愛衛會成員部門、愛衛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愛國衛生督查人員在愛國衛生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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