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劃》起草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發展規劃管理暫行辦法》(氣發[2010]115號)、《全國氣象發展“十四五”規劃》、《湖北省氣象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中共隨州市委關于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遠景目標的建議》等文件精神。
二、《規劃》起草過程
為做好《規劃》編制工作,2020年8月,隨州市氣象局成立十四五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規劃》起草工作。9月,完成《規劃》初稿編制;10月,單位分管領導帶領縣(市)局和機關科室負責人,前往江蘇南京、南通等發達地區開展調研,學習先進的理念和做法;經過10多次修改,《規劃》文本提交市政府相關領導初審;根據領導批示意見,征集發改、應急、住建、水利和湖泊、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同時廣泛咨詢專家意見,共采納意見12條。2021年9月,經省、市專家評審,一致同意通過。
三、《規劃》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五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是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以人民為中心、需求牽引供給、創新驅動發展和全局統籌協調。
第二部分是發展目標,氣象現代化建設邁向更高水平,氣象綜合實力升至全省前列,氣象預報能力和水平、氣象災害風險管理水平全省領先。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務,構建“七大體系”,即氣象科技創新生態體系、氣象防災減災救災體系、特色產業氣象服務體系、普惠公眾氣象服務體系、生態文明氣象服務體系、“三精”氣象業務體系和高效氣象治理保障體系。
第四部分是實施步驟,共“七大工程”24項具體任務。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組織領導、經費保障、項目帶動和科技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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