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改善我省電力供需狀況,更好引導用戶削峰填谷,進一步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湖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完善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鄂發改價管〔2024〕77號)文件,對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進行優化?,F就隨州市工商業分時電價有關政策解答如下:
1、哪些用戶可以享受分時電價政策?
答:湖北電網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用電執行分時電價,電氣化鐵路牽引用電、商業用電和機關、部隊、學校、醫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電除外。電熱鍋爐、冰(水)蓄冷空調等電儲能用電執行分時電價。國家和湖北省現行政策文件對分時電價實施對象另有單獨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2、新的工商業分時電價政策對電力用戶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答:新的工商業分時電價政策有利于促進新能源消納,能夠更好引導工商業用戶錯峰用電,保障電力體系安全穩定。對能夠錯峰用電用戶可以進一步降低電費成本,對難以錯峰用電用戶電費總體保持穩定。
3、分時電價時段是怎樣劃分的?
答:分時電價共分為尖峰、高峰、平時、低谷四個時段電價,夏季、冬季用電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
尖峰時段:7月、8月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時)
高峰時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2:00—24:00(共6小時)
平時:6:00—12:00、14:00—16:00(共8小時)
低谷時段:0:00—6:00、12:00—14:00(共8小時)
4、不同時段的電價和浮動比例如何?
答:分時電價以各電力用戶市場化交易購電價格(代理購電用戶以代理購電價格)為基準進行浮動,上網環節線損費用參與浮動,中長期市場交易方案實行分時段簽約的按相關規定執行。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時、低谷時段電價比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電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電尖峰時段電價浮動比例由1.8調整為2,低谷時段電價浮動比例由0.48調整為0.45。
5、是否對居民、農業用戶產生影間?
答:本次分時電價調整的對象為執行工商業電價的電力用戶,不涉及居民、農業電力用戶,不會對居民、農業電力用戶產生影響。
6、本次分時電價政策什么時間開始執行?
答:新的工商業分時電價政策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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